沈洁忙了一早上,到中午的时候算是喘口气来。【】内勤这工作,内容繁杂又琐碎,写报告,调案卷,整理审讯笔录,找领导签字,一天到晚除了坐在电脑前就是楼上楼下的折腾。

  刚毕业那会儿,沈洁有的是雄心抱负。她那么乖,从小就知道,父亲不喜欢女孩,希望有个儿子能做警察,她便悄悄考了警校。沈常业虽然官职不大,可是,他在警界是有名望的。分配的时候,沈洁没有借用父亲的关系,她希望能够靠她自己。

  本来,一切好好的,但是,那年,沈洁认识了陈祖安。

  有时候,沈洁觉得,不是命运改变了她,而是陈祖安改变了她的命运。有哪本书上说的,女人,如果你前半生命运不好,你无从责怪,因为那不是你能选择的,但是,如果你后半生被别人改变了命运,那你怪不得别人,唯一能怪的就是你有眼无珠。

  沈洁觉得她有眼无珠的代价是她必须一个人抚养聪聪,带好他。

  忙完手头的工作,沈洁去敲刘成宇的办公室。刘成宇坐在办公室后面,边打电话,边瞅着她。虽是调到警队没有多久的时间,但是,刘成宇清楚沈洁脸上这个表情,也就是,她又要请假了。

  果然,沈洁说:“刘队,我下午想请个假。”

  刘成宇研究着她的表情,“是聪聪有事?”

  沈洁犹豫着,不知道该拿什么做借口。刘成宇阻止了她的犹豫,“行了。”他说,深看了她一眼。很奇怪,她今天没有穿警服,一件牛仔裤,白衬衫,她穿的很普通,但是也漂亮,刻意化了妆,但不知道这样的打扮是出席什么场合的?他瞧着她,尽量放平稳语气,“如果队里人人都搞特殊,我们怎么管?做我们这行的,有事,大家一月两月都没空闲着,你时不时就请个假出来,我们怎么管别人?”

  “我知道,”沈洁说,低头看着那办公桌,“有事,我冲在前面,不能我有困难,想找人就找不着了。我们这工作,没个准时间,半夜三更的想出去,我就得出去。这以前,有人帮着我照顾孩子,我哪次落过后?什么时候,我不是冲在前面的?现在,劳动法都对女员工特别照顾呢!怎么做警察,我那些待遇就没了?真要这样,明个儿还有哪个女的愿意干这行?”

  刘成宇注视着她,“你还一套一套的。”

  沈洁被对方的表情鼓舞,说的更顺口了:“生孩子,一般至少要三个月的假期吧!我才休了几天?一个星期一天,整存零取,我也没占队里的。现在,每年警校毕业的女孩一拨接一拨,为什么队里女的这么少?真的生了孩子,没哪个女的还能在一线干下去的,我到底还算是个物以稀为贵,警队不重点保护,反倒往外推么?”

  “行了,行了,伶牙俐齿的,我说不过你。早点回来,我们晚上有行动。”

  沈洁立即嫣然一笑,“我绝不会耽误时间。”

  看着她要出去,刘成宇突然问了一句:“马队今个又问我,说那事能不能有转机?你一个人带着孩子,情况特殊,他也不好勉强你。”

  沈洁停在门口那儿。她转过了头,迎着刘成宇的目光,“我把他带到这个世界上来的,我得对他负责,以前,我从不怕事,现在,我真的怕了,因为,除了我,他没别人了。所以,希望你们能够理解。”

  “我知道。”刘成宇说,他再盯着她的衣服上下看了一眼,终于没忍住地问:“是私事么?”

  她微笑着坦白了,“如果是公事,我还用得着请假么?不过,我想我会把时间补回来,至少再有客串的事,我不收费了。”

  沈洁利用下午的时间,面试了三家公司。一圈下来,她这才知道,她的愿望几乎是不切实际的。除了做警察,她发现,自己竟然没有其他的工作可以做。她也不知道在北京找个工作原来是这么难的。

  三家公司都是销售的职位,每个负责招聘的人,起初都是热情的,知道她做了妈妈,就都变了脸,委婉地让他回去等消息。

  这个社会有多现实,绝不会因为你有一个孩子要养,就给你一个工作,更不会你因为做过警察抓过贼,就对你另眼相看,反而,对你的工作能力产生了怀疑?也就是,你有个孩子需要照顾,不能经常出差?除了警察你没干过别的?也就是你没有工作经验,对其他事都不熟?

  等消息就是没有消息。

  一个下午过去了,应聘无果,沈洁准时去接回了聪聪。看看时间还早,顺便到菜市场去买些菜。一连几天,家里冰箱都空空如也。她回来的时候,菜市场早就收了摊,超市里蔬菜摊那里也已经所剩无几。不知道今晚应该给聪聪做些什么呢?她耳边响起父亲的那几句话:

  “作为一个警察,你是人民公仆,你天天想着怎么给你儿子做什么菜?能不能准时接送你儿子?多干点事你都讲条件,你还干什么警察?你对得起你身上这身衣服么?”

  她甩甩头,把这句话甩掉了。他自是可以说的冠冕堂皇,他不是她,她如果不管聪聪了,谁来管他?

  幼儿园附近有家沃尔玛,开业了许多日子,她从来没有时间过去瞧过。一家化妆品公司在那搞促销。——达琳美妆。她下意识地放慢了脚步,望着舞台上的背景,随处可见的广告标语,占好位的摄像机,她望过去的同时耳边响起马辉那句:“这种胶囊来自于北京市场。广州警方通过收集线索,目前已经将疑点锁在了——北京达琳化妆品公司。”

  时间是四月份,天气刚褪去寒冷。十几个模特衣衫单薄,在临时搭的化妆蓬里做着准备工作,各个顶着娇俏的一张脸,叽叽喳喳的笑声连成一片。

  年轻真好,当年,她二十二岁,也是她们现在这个年龄。那个时候是不知愁滋味的,那时候,不用化妆,她都鲜嫩的像朵牡丹花。

  “女人永远都是头发长见识短,为了儿子,可以不要工作了?笑话,那还当什么警察?转内勤?不如去市场买菜,想什么时候收摊都行?或者,找个人再嫁了,不用工作了,更清闲呢!让你去收集证据怎么了?这事难为你了么?又不是下刀山入火海的,沈常业的女儿没这么孬种的。我就说,如果是个儿子,这会儿早跑到一线去了。女儿到底不顶什么用,穿着警服,却热衷烧菜做饭,说出去都让人笑话。”

  要命,这两句怎么就从脑子里踢不出去了?她甩甩头,将这句话再甩掉。拐过舞台没多远,就是超市的正门口,她抬脚预备离开了。

  但是,忽然间,她听到一阵惊呼声,那惊呼声来的突兀,好像平地而起的。紧接着,人群像滚开的沸水,迅速骚动开了。帐篷边上的女孩四处奔逃,尖叫声,伴随着瓶子掉地的声音,瞬时间乱成了一锅粥。

  人群一窝蜂地朝着超市门口大批涌动过来,同时,有人持着尖刀尾随其后,嘴里喋喋不休,神情错乱地向周围盲目地砍过去。

  凶徒只有一个人,看那神态,应该是精神出了问题。满超市门前,几乎都是女人,保安还有那摄像的都不见了踪影。因为聪聪在身边,沈洁只得攥着他的手,跟着那些人往旁边避过去,可是,聪聪的脚步到底不快。那人几步便冲到了他们身边,目标却并不是他们,而是扑向他们后面的一个女孩。那女孩被台阶边的柱子阻住,便无处可逃。

  眼看着那人手里的尖刀就要往下扎过去,沈洁不得已分开聪聪的手,抬腿踢向那歹徒手腕。她踢得位置相当准确,力道够重,那人手里的刀当即掉到地上。

  手里没了刀子,那人气急败坏,一把揪住那女孩头发,另一只手将那女孩脖子死死扣住。那女孩被吓得面无人色,去掰那凶徒的手。她越掰,那凶徒扣的越紧,索性两只手交叉卡住她的喉咙。

  因为凶徒手上已经没了刀械,人员不再逃窜,却也没有人敢凑上前来,全部躲在远处瞭望。沈洁抬腿直接照着那人头顶就是一脚。她的腿长,抬得又高,落劲又重,那人身材矮小,被这一脚正踢中头顶,一个半晃,松了手里劲道。那女孩得空死命逃开。

  没了人质在对方手里,沈洁更无顾忌,出手擎住那人胳膊,一手攥住那人手腕,另一只手拧向那人肩胛骨,用劲一扭,那人的胳膊即刻脱了臼。同时,她从后面踢向那人膝盖,那人跪地,她踩住那人膝盖窝,反扭住那人胳膊到背后,这时再习惯性的去腰间掏手铐,才想起今天穿的是便装。

  她咕嘟骂了一句,索性将那人身体提起来,直接抽出他腰间皮带,三下五除二将对方双手缠住,打了个死结,再拖着对方将其绑到超市门前停放自行车的架子上。

  那人萎顿在地,打着转,嘴里骂骂不休。

  时间是傍晚五点多,太阳开始顺着天边往下落,红彤彤的霞光照着超市门前的广场。

  这时候,魏军正好坐在车里。前方是红灯,他的车停在人流中。路边的沃尔玛正做着达琳产品的展示表演,他只瞟过去那么一眼,就看到了这一幕。

  他就在那万道霞光中看到一个女子。虽然看不见那女人的脸,只看到抬腿的那一瞬间,腿修长,笔直,像只飞翔的彩鸟。整套动作干净利落,如行云流水。那场地,空空旷旷,所有的人都躲得远远的,只有一个孩子,安详沉静的等在那儿,动也没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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