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重生之都市至强仙尊 > 第四十四章 苗疆赶尸宗

  回到公寓时已是凌晨三点,蹑手蹑脚地地来到自己房门前,刚刚打开门锁,就听隔壁房间里祝瑶大喊一声:

  “姓沈的你给我死回来!”

  沈飞吓得一缩脖子,过了半天再没动静,想来又是祝瑶在说梦话了。

  见祝瑶房门虚掩,沈飞鬼鬼祟祟地探进去半个脑袋。

  这个妹妹的睡相实在让人不敢恭维,整个人摆成一个夸张的“大”字,歪歪斜斜地睡在床的对角线上。

  “靠,原来是说梦话啊,吓我一跳。”沈飞嘟囔了一句,同时眼睛还很不老实地朝里偷瞄几眼。

  祝瑶的被子早就被踢走了,露出她那令人血脉喷张的绝美身材来。

  即使没有文胸的塑形,仅是穿着宽松的睡衣,也难掩祝瑶上身那波澜壮阔的绝美曲线。

  在庆州,祝瑶与林雨希都有问鼎校花的实力,但是论到上围,那祝瑶绝对是当之无愧的“庆州第一胸”啊!

  窗帘露出一道手掌宽的缝隙,将一束月光洒在少女健美平滑的小腹上,美得令人惊心动魄。

  沈飞吞了口唾沫,心中暗骂自己禽兽,连妹妹都不放过。

  轻手轻脚地走进屋里,沈飞拾起落在地上的被子,轻轻朝祝瑶走去。

  刚要将被子盖到祝瑶身上,好死不死的,桌上的手机忽然收到一条短信提示,随着“嗡”的一声震动,祝瑶刷得睁开了眼。

  兄妹二人四目相对,沈飞半张着嘴,满脸尴尬。

  “大半夜的,你掀我被子干嘛?”祝瑶当先开口道。

  “不不,我是来替你盖被子的。”沈飞连忙解释。

  “靠,变态老哥,去死!”

  一记老拳怼到沈飞眼上,祝瑶一把将被子抢了回去。

  沈飞假装痛呼一声,连滚带爬地回到自己房间。

  关上房门后,沈飞会心一笑,从小到大,兄妹二人类似的小花絮不胜枚举:

  跑完步回家的沈飞,拿起祝瑶的红色水杯仰头就喝。

  “臭变态!”

  收衣服时不小心把祝瑶的小内裤和他的臭袜子一起收走了。

  “臭变态!!”

  祝瑶刚洗完澡,想上厕所的沈飞一推门就进去了。

  “臭变态!!!”

  ……

  兄妹二人一路打打闹闹,不觉已经过了这么多年。

  沈飞嘴角的一抹笑意渐冷。上一世,临近高考时,祝瑶的生父突然出现,将祝瑶强行接到海外,沦为政治联姻的牺牲品,从此兄妹二人再未见面。

  “当时的我太弱小,连保护至亲之人的力量都没有,但是这一次,一切都会不一样了!”沈飞心中暗道。

  确定祝瑶已经熟睡,沈飞取出那只造型古拙的拘魂灯。

  能入无良仙尊法眼的物件,至少也入得了中品法器了,看起来有个几百年的样子,不知是哪位先贤留给后辈的宝贝。

  虽说品质尚可,但不得不说这是件大凶之物。中央隆起的灯胎是以朦胧的半透明材质铸成,隐约可见灯芯上跳动着一豆烛火,灯芯植在一湾黑褐色的灯油中,浮浮沉沉。

  虽然火苗不旺,但夜以继日地燃烧,对灯油也是一种不小的消耗。而这灯油,却是要以活人魂魄为媒进行炼制。

  一旦灯油耗尽,烛火熄灭,便永不会重燃。换言之,这拘魂灯燃烧了数百年不曾熄灭,不知残害了多少生灵性命。

  这东西眼下沈飞还用不大上,待他突破涌灵,晋入御魂期时,倒是可以帮上不少忙。

  沈飞将那拘魂灯放在桌上,食指和中指有节奏地敲打着桌面。

  “你还打算躲到什么时候。这种小伎俩,骗得过阎森,骗得了我吗?”

  没有回应。

  “好,既然这样,我就将灯油倒掉,灯火一灭,让这拘魂灯和你一起陪葬!”沈飞笑道。

  却见原本古井无波的拘魂灯骤然生变,那灯芯上的烛火猛的暴涨,几乎充斥了整个灯胎,隔着灯胎,隐约可见那烛火幻化出了胡恶的面容!

  “真人且慢!有话好说,有话好说!”胡恶的声音从拘魂灯中传出。

  “你把自己的魂魄封入灯中,又把肉身炼成干尸,靠吸食他人元魂为自己续命,每天过着这种苟延残喘的日子,有意思吗?”沈飞懒洋洋道。

  “真人慧眼如炬,晚辈学艺不精,却是贻笑大方了。”胡恶的魂魄犹豫了一下,又道:

  “说是长生之术,但谁愿意过这种行尸走肉的日子呢,晚辈实在是背负血海深仇,大仇未报,不甘赴死啊。”

  “说来听听。”沈飞饶有兴致道。

  “三十年前,我那师弟尤千塚为夺宗主之位灭我满门。走投无路之下,我才盗走镇宗之宝拘魂灯,逃亡到北方这庆州小城。”

  胡恶讲起往事,满是惆怅,再也不复先前那个变态巫医的邪恶腔调:

  “报仇的信念驱使着我日夜修炼,但当年被姓尤的伤了道基,这么多年始终停留在‘持经’大成的层次,再难寸进……”

  “等等,你刚才说到‘持经’,何谓‘持经’?”沈飞打断道。

  “沈真人已达‘控法’,却还不知何谓‘持经’?”拘魂灯的烛火幻化出一个惊讶的表情。

  “‘控法’又是个什么鬼,我自幼虽师傅在深山中潜修,最近才刚出山,对外面的事了解的不多。”沈飞信口胡诌道。

  “难怪。‘持经’是修法界的入门境界,意思是修炼出了最基本的法力,可驱物,可催动法器,布置小型阵法。”胡恶缓缓道来:

  “而‘控法’则比‘持经’更高一层,不依赖法器阵法也能发动咒术,‘控法’典型的标志就是能够驾驭风火雷电,就像先前您施展的南天离火一般。”

  沈飞沉吟半晌,依胡恶所言,持经似乎对应养元境,而控法则相当于涌灵境。

  “那么控法之上呢?”沈飞又问道。

  “放眼华国,控法真人已是凤毛麟角,到了哪里都是受人尊崇。”胡恶有些惶恐道:

  “控法之上便是人仙,那是能够呼风唤雨、撒豆成兵、一人敌国的恐怖存在,近百年来,都未曾听说有人仙问世了。”

  人仙?听起来是个与御魂相当,却还不足先天的程度。

  “你的信息对我很有用,若你愿意认我为主,供我驱策,我可助你复仇,一了夙愿。你意下如何?”沈飞道。

  “什么?真人愿意纳我为奴?这可实在折煞我了,我胡恶可不是什么善类,手上不知沾了多少无辜的性命啊!”

  “嘿嘿,修炼一途,本就是与天争命,无谓正邪。”沈飞冷笑一声:“再说了,论起杀人,死在我手下的亡魂可比你多得多呢!”

  想他沈飞还是无良仙尊之时,纵横宇宙,横推万界,动辄杀人夺宝,封山灭门,及至后来,一言不和毁灭一个星球也是常有之事。

  为了追逐力量无所不用其及,这才是邪宗少主应行之事!

  “可是我肉身已毁,如何为主人效力啊?”

  “这个你不须担心,择日我寻个更强悍的肉身给你寄魂便是。现在告诉我你的答案:是选择作我奴仆,还是选择死!”

  “胡恶,誓死效忠主人!”

  “很好,从今天起,胡恶这个人就从世上消失,你的新名字是:

  ‘鬼仆’!!”

  于此同时,远在苗疆的一座深山里,上百孔溶洞彼此交缠,数千名教众生活其中,至高处的一座石台上,用苗族文字刻着几个大字:

  “赶尸宗”!

  一个脸上涂满红绿白三色图腾的佝偻老者,正围着一只巨鼎缓缓踱步,口中低声诵读着某种古老的祭文。

  在他身后,一个身穿绿衣的年轻女子匆匆开门进入。

  “碧儿,为师说过很多次了,在我炼蛊时,不要打扰。”佝偻老者背对女子道。

  “师父,师伯的供在宗堂的玉牌,裂了!”年轻女子低头道。

  “嗯?”佝偻老者猛地回头,一双浑浊的老眼精光闪烁:

  “召集门中长老,全力定位胡恶尸体的位置!”

  绿衣女子退下后,佝偻老者拄着权杖,眼神望向遥远的北方,自言自语道:

  “胡恶啊胡恶,这么多年了,这拘魂灯也该还给我尤千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