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修真小说 > 修仙小喽啰 > 第三章 禁制

  “阿非,我们分手吧。”女孩低着头,微微叹了口气。“你真爱开玩笑。”我勉强撑着笑脸。“原谅我,就当我没在你生命里出现过。”

  头发很长,带着一股茉莉香味。这是我对相恋五年女友的感觉。直到我他娘的跑到这种地方来,秦非。我,是个穿越者。从地球穿越到这个不知名的地方。这个到处是神话里才出现的什么妖怪,修真者的鬼地方。巧的是,我在这里也叫秦非,跟在地球一样。还有,不要问我怎么穿越过来的。

  在地球的最后一夜

  “这家伙,说离开就真离开了,哈哈,不过也好,我可以找点别的小姑娘,再也没有人在我耳边墨迹了。”嘈杂的喊叫声,摇晃的灯光,酒气熏天的地方。没错,我最后一夜是在酒吧度过的,跟我一个同样叫做孟子的兄弟。“兄弟,女人多的是,想开点,憋在心里干什么。”孟子拍了拍我肩膀,给我倒了一杯酒。

  “喝,他娘娘的,今天不尽兴都不准回家。”我端起酒杯,一干而尽。“喝,兄弟!!”

  凌晨3点左右

  “我...我告诉....你。改天...改天...再来。”我喝的确实有点多,嘴里捣鼓这胡言乱语。“不用...不用你...送我。”不知是酒劲上来还是咋的,我一下子挣脱了孟子的手,摇摇晃晃的站在马路中央。

  “滴滴!!!!!”最后看见的,是一片耀眼的亮光和由远及近的汽笛声。

  黑,乌漆抹黑。啥都看不见。一个长发的身影突然出现在我面前,带着一股子茉莉香味。我禁不住伸出手想要抓住那束头发,却被它从指尖划走了。我很着急,努力的想要靠近那束头发,却越来越远,好像慢慢的沉入水底一样。

  窒息,压抑。

  时间对我来说不过是个计量单位,不知道过了多久。我重新睁开眼睛的时候,眼前是一个男人。脸上全是伤痕,穿着类似古装剧里的铠甲,我身旁插着一把剑。

  他的脸我记不太清了,只记得他一直盯着我看。不知道是什么力量,我突然放开了嗓子,大声地....大声地哭了起来?

  大约是我在这个鬼地方呆的十年左右的时间,实际上我的心理年龄已经超过了三十岁了。才渐渐了解这个鬼地方,妖怪,我真是日了个哮天犬了。我第一次见到妖怪这种东西,还是被人逼着去的。

  什么一个合格的猎户就必须直面妖怪的恐惧。猎户是什么东西,老子要有枪,直接几枪打死这些妖怪了。这是个跟我知道一切科学事物完全相驳论的鬼地方,二叔,三叔,镇子上公认的猎户好手,竟然能跟一个比人大三四倍的猪妖对打,这还不算什么,二叔把猪妖一个人抬起来的时候。。我靠,我这是活在梦里呢吧?

  这就是我在这鬼地方十五年的心路历程,波澜起伏。不过如今小镇跟抗震救灾的情景,确实让我感觉是世界真是满满的恶意,穿越是吧?你穿越能不能让我穿越成一个风流倜傥的王爷,上辈子倒霉,这辈子也倒霉?

  “那你不喜欢这里么?”一个女人的声音,不用啥形容词,就是突然出现在我耳边,跟呢喃轻语的感觉一般。“可以了,醒过来吧。”这女声跟神仙一样,我的身体任由她摆布一样,眼睛自己就慢慢睁开了。

  入目的就是那个奇怪的女人,睁着淡蓝色的眸子和极好看的脸盯着我。“你你你...干了什么?”我双手捂胸,警惕的看着她。“你不用担心,凡夫俗子,我只是想知道我想知道的事情。”这女人淡淡的看了我一眼,颇有些看不起我的说道。

  “停,我什么时候睡着的?”“嗯,大约是你把我送到这间屋子来的时候。我身上有特殊的禁制,你个凡夫俗子自然很容易中招。”女人捋了捋头发,淡淡的朝我笑了笑。妈的,被人阴了,看她一口一个凡夫俗子,这女人恐怕是个修真者吧。早知道,老子就不会好心把她送到唯一完好的这间屋子里来了。

  “你背起我的那个草庙,知道在哪么?”女人坐在椅子上,双脚盘住,闭上眼睛,道。“那不就是镇口么?”我尝试着想动动我的身体,却发现,好像被凝固住了一样,根本动都不能动。“白费力气,这是禁制,你个凡夫俗子怎么妄想挣脱?”

  挣脱?日他娘娘的,老子招你惹你了?还有,我对你没兴趣,不要以为你长得漂亮就可以对我为所欲为。当然,心里说说就好了,不能说出来,这家伙,想弄死我,我估计就像弄死个蚂蚁那么简单。

  “我没心情杀你,杀了你简直是脏了我的手。”这女人明明闭着眼睛,却好像听见我心里说什么一样。“你运气真好,凡夫俗子。”女人伸出右手挥了挥。那股凝固的感觉瞬间消失了,整个身体的控制权又回到我手里。

  “大小姐,走慢点,老夫,咳咳,走不动了。”少女哼着小曲,食指缠绕着头发,一跳一跳的看着那个老头:“武仙,快点么,我可不会等你哦。”“老夫,咳咳,老夫不喜欢走路。”老头一步一拐的蹒跚走着。

  “要多运动么,说不定多走走,你被困了几十年的瓶颈就突破了。”少女心不在焉的敷衍道。“怎么可能啊,大小姐,我都糟老头子了,那瓶颈是那么容易突破的么?”

  “那我不管,你最好走快点哦,嘻嘻。”女孩朝老头微微一笑,但这个笑容,在老头眼里就好像妖怪一样。“诶哟妈呀,你折腾死我了,大小姐,慢点!!!”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