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最强狂医在花都 > 第10章 一般般帅吧

  “秦小友看似无礼,实则大智若愚,有帝王之才!”

  莫四海话一出,莫宗盛跟莫子明俩直接傻眼,两人心中想法大同小异。

  莫宗盛心道,秦越如此普通,会得两手医术,算是个人才,可这帝王之才,未免太过夸张了,古往今来,能用帝王之才形容的,可都是风云人物。

  他秦越,也配?

  切,帝王之才,别逗了,他秦越要是帝王之才,那我就是天王老子了,乡巴佬一个,爷爷真是个老糊涂!

  莫子明心中暗道。

  人老成精的莫四海,怎会不了解眼前父子俩心中的想法。

  “你们两个啊,真是丢我莫家的人!”莫四海拍了拍额头,表情十分苦恼道。

  莫子明第一个不同意了,站出来道:“爷爷,这种人也算是帝王之才,你也未免太看得起这个土包子了。”

  “放肆!”

  莫四海语气愠怒,低吼一声。

  莫子明见莫四海发怒,缩了缩脖子,不敢再言语。

  “父亲,你是认真的?”莫宗盛表情凝重道。

  莫四海没说话,答案已经明显无疑。

  见状,莫宗盛不敢再有疏忽,要知道,自己老爷子外号神算子,虽不能算无遗策,但看人从未走过眼,他看中的人,说一不二,从不出错。

  只是,莫宗盛想破脑袋,也不明白,秦越到底哪一点,看得出来有帝王之才?

  “宗盛啊,我老了,今后莫家发展的重担,就全要靠你了。”

  闻言,莫宗盛神色一凝,心中有些发虚,莫家能有今天的地位,完全是靠老爷子一手打下来的。

  创业容易守业难。

  眼下,觊觎莫家这块蛋糕的,有不少人虎视眈眈,莫宗盛毫无把握,能够守住莫家偌大基业,否则之前也不会与王家联姻。

  这一点,足以看出莫宗盛势弱。

  “父亲,我……”莫宗盛面色犯难。

  莫四海并无意外,淡淡道:“你记住,莫家定要和秦越交好,特别是你这个莫家家主。”

  “交好秦越,不但能守住莫家基业,还能让莫家更进一步,甚至……”莫四海吸了口气,重重道:“甚至,能让我在有生之年,重回京城莫家。”

  嘶!

  莫四海后面一句话,听得莫宗盛头皮发麻,内心掀起惊涛骇浪的讶异。

  京城莫家吗?

  真的有这个可能吗?

  想到远在京城的庞然大物,莫宗盛神情恍然,那是个连他都知之不详的存在,仅从老爷子口中所知,就足以让他心生仰望之态。

  “还有你,小家伙。”

  说到京城莫家,稳如莫四海这样的巨擘,神情都有些恍惚。

  “爷爷,这跟我有什么关系?难道那个乡巴佬,还能让我也成为莫家家主不成?”莫子明不以为然道。

  “胡闹!”莫四海胡子一蹬,喝道:“不肖子孙,我之前说的话,你都当放屁了?从今往后,若是我再听你对秦小友这般称呼,别怪我莫家没你这个子嗣!”

  莫四海一怒,莫子明彻底不敢再多嘴了,心中仍不服气,但不会再明着说。

  “子明,记住了,以后少惹爷爷生气。”莫宗盛在一旁说道。

  莫四海看着莫子明,问道:“你还不服气?若是你能有秦小友一半,不,是十分之一的能力,我恐怕已经身处京城了。”

  “想做莫家家主?交好秦小友,当他的跟班,三年,三年之内,就是宗盛,对你也是望尘莫及。”

  莫四海的一番话,不但把莫子明给听傻了,就连莫宗盛都愣住了,心中无以言表。

  望着一脸认真的莫四海,父子两人大眼瞪小眼,仿佛在说,这尼玛也是日了狗了!

  这秦越,能有这么大神通?

  但这种事,莫四海又怎会开玩笑,身为莫家顶梁柱,白兰市商界巨擘,又岂非浪得虚名,口若悬壶?

  这一切,身为主人公的秦越一无所知。

  若是知道的话,恐怕会说,莫家家主?小意思!

  在白兰市的商业步行街中,秦越正和莫姝璃在一家高级手工唐装专卖店中。

  可怜的秦越,下山穿着一身粗布衣裳,仿佛从哪个原始山村出来的,寒酸不已,跟俗世的大都市格格不入。

  当秦越从换衣间走出来时,莫姝璃精致的脸蛋上,写满了震撼与吃惊!

  褪去粗布衣裳的秦越,穿着这件纯手工缝制的唐装,宛如浑然天成,一身气势内敛不外露,眉宇间却有着逼人的英气,跟之前相比,整个人简直是脱胎换骨。

  黑色唐装上,点缀着小拇指大小的红色腾龙,一寸一毫皆由手工缝制,处处彰显精致,这种衣服本来适合沉稳的中年人,才能够穿出气势。

  可此刻秦越穿上,毫不突兀,仿佛就是为他量身定做的一般。

  服务员看向秦越时,眼神之中不乏迷恋,秦越身上仿佛有种特殊的魅力,能够令人心神向往,特别是一双漆黑的星眸,深邃而神秘,棱角分明的五官,英气十足,十分的耐看,举手投足间,都有种与生俱来的气势,令人不由被他吸引。

  能来这种专卖店的,都是白兰市重量级的存在,起码身家不菲,见到秦越,心中震撼之余,多了几分尊敬。

  小小年纪,能有如此气场,不简单,此子不简单呐!

  “太帅了!”

  “秦越,你穿这身唐装,简直帅呆了!”

  回过神来的莫姝璃,俏脸之上,泛着朵朵红云,带着少女般的羞赧,扑闪的大眼睛,忍不住多看了秦越几眼。

  原以为,秦越年纪轻轻,穿唐装会显得古怪,此刻看来是自己多虑了。

  秦越见这么多双眼睛都盯着自己,走到一面镜子前,照着看了看,摸了摸脸庞,笑道:“还行,一般般帅吧,不过我都被自己帅哭了。”

  见秦越这么自恋,莫姝璃撅了撅小嘴,没好气道:“你是不知道,这一件衣服十几万呢。”

  秦越一听,脱口而出道:“妈的,这么黑,怎么不去抢银行啊?”

  唐装是秦越自己看中的,常年跟坑货爷爷生活在深山,让秦越的处事与思想,较之常人要更为成熟内敛,穿衣风格也就有所不同。

  听到莫姝璃的话,秦越心中,恍如一万头非洲野牛呼啸而过,这尼玛真是家黑店!

  爷爷虽坑,可跟这家店的老板比起来,简直太好了。

  人心险恶,看来果然不假。

  听到秦越的话,周围一群人都有些发傻,这小子不会是个小白脸吧?

  这条商业步行街,白兰市,几乎无人不知,是有钱人装逼的天堂,也是奢侈品的聚集地。

  别的不说,就说这家唐装店,在步行街可是赫赫有名的,由于它的受众基本是中年人,人到中年的富人,底蕴更深,财富也更多,这家唐装店正是以它的“贵”而出名。

  “秦越,你喜欢就行,这点钱不算什么。”

  感受到周围的目光,莫姝璃小脸通红,娇嗔的瞪了一眼秦越,这个家伙,口无遮拦的,丢人都丢到家了。

  把银行卡递给服务员,刷卡完毕后,莫姝璃就把这件唐装买了下来。

  “送给你了。”莫姝璃欢喜笑道。

  秦越心中一惊,初次下山,两人萍水相逢,莫姝璃单纯善良不假,可他自己也很纯洁啊,还是个纯洁的小处男。

  “你要真是想泡我的话,我会给你机会,区区一件衣服,我可不会低头,最起码也要两件。”

  秦越伸出两根手指头,一脸认真的说道。

  “你……你难道觉得自己很帅?”莫姝璃一阵无语,被秦越的厚脸皮彻底打败了。

  见状,秦越无奈的甩头,叹道:“如果长得帅是一种错,那我已经铸成了大错;如果聪明是一种罪,那我已经犯了滔天大罪。”

  “你知道吗,有时候我被自己帅到睡不着,唉,做帅哥真是烦。”

  莫姝璃:“……”

  此刻,莫姝璃彻底被秦越给打败了,这家伙难道真是从深山出来的?简直就是个奇葩啊!

  “哇塞,好俊俏的小伙子,我要了,包夜多少钱?”

  恰时,一道粗狂的声音传了过来,一位吨位起码两百五十斤的女人,身旁一左一右,各带着一个一米九的黑衣保镖,体格健硕,人高马大。

  秦越一看,差点没当场把隔夜饭吐出来,这也叫女人?胳膊比自己大腿还粗,水桶腰粗得更是让人作呕。

  对这种肥婆,纯情处男的秦越,没有半点兴趣。

  “帅哥,跟你说话呢?”

  肥婆凑了过来,一脸垂涎,眼神之中,恨不得想把秦越吞进肚子里。

  “抱歉,我不和猪说话。”说完,秦越补了一句:“还有,你嘴巴好臭,麻烦离我远点。”

  女肥婆闻言,一身膘肉气得抖三抖,她最讨厌的就是,别人说她胖,何况在她眼中,男人就是玩物,只要能拿得出足够的钱,什么男人都不在话下。

  秦越的话,将肥婆激怒,不用发话,身旁两位保镖跨步而出,一前一后,将秦越两面夹击。

  “小子,我给你个机会,现在跟我走,把老娘我哄开心了,我不但饶了你,还会考虑包养你,怎么样?”

  肥婆以为秦越,不过就是个小白脸,不用动手,吓唬吓唬就会乖乖听话。

  “不然的话,你可能就要吃点苦头了。”

  言毕,两位保镖闷哼一声,大有一言不合,便让秦越命丧当场的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