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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34章:第100位新娘

  小时候在乡镇医院,金正华被吓疯了在医院时候,我去探望他,在那个医院,遇到了一个英俊的小正太,他告诉我,他叫小王子,谁问了他的名字,就要娶了她。

  “等你长大了,我就来娶你。”

  而那个时候,我是他的第100位新娘。

  我小时候的记忆立刻翻出来了,的确,就是那时候在医院问路说要去停尸房的那一个英俊的小鬼。

  可是,那时候,那个小鬼,不是一个鬼魂么?

  现在,怎么成为了一个活生生的从泰国来的交换生?

  ……

  我盯着他,我有些慌张,说:“你,你根本就不是泰国人吧?”

  被他亲了一口,我只能当是泰国那边的礼仪了……

  “姐姐,你终于记起我来了?我那时候说过了,等你长大了,我要来娶你。”

  金正华在一旁听得一头雾水,但是他看到我被这么一个俊美得不像真人的男孩子亲吻了额头,有些生气了,他说:“喂喂,你是谁啊!泰国来的就可以这么放肆了么?”

  王杰王子微笑着看着金正华,说:“金正华,看来你是喝醋,你也喜欢朱丽花,那么,你就是我的情敌了。”

  金正华被呛得说不出话来。

  王杰王子继续对我说:“朱丽花,我过来这里只有一年时间,我要追求你,我说过了,我要你当我的新娘。”

  周围的女生已经炸开了锅,发出了巨大的声响。

  我大脑一片空白,因为我真的不知道应该如何应付这事情,这太扯了这事情,我朱丽花,那么丑,放进人海当中立刻就会被淹没的平凡脸蛋,这个成为我们学校校草的王子什么的,居然说要追求我要娶我,这,这……

  王杰王子微笑着说:“不过你放心,我是不会采取不正当手段的,我要和金正华公平竞争。”

  他说完,走了。

  我哭笑不得,我对金正华说:“这,这,我要怎么办?”

  金正华顾不得旁人的喧哗,说:“花花,这到底怎么回事?”

  我待那些围观看热闹的人散去之后,对金正华说了小时候在镇医院遇到的小王子的事情。

  “我那时候,是可以看到鬼魂的,所以我一直以为,他也是鬼,现在看来,他并不是鬼了?他不是鬼的话,那么他到底是什么?”

  “这个王杰王子,看来并不是简单的角色。100个新娘,他还以为自己是古时候有后宫三千的国王呀!”金正华道,“花花,我知道他的确是很帅很帅,你不会真的会嫁给他吧?”

  “臭胖子,你吃饭吃傻了吧?我怎么可能会嫁给他呢,我一直觉得他就是个鬼。只是,不知道他怎么突然会是从泰国来到这来。”

  “嗯,我觉得他肯定不简单,以后遇到他,一定要小心一点。”

  “我其实不怕他,倒是你,胖子,啊哈哈,他当你是他情敌。”

  金正华咬牙切齿道:“下周校园十大歌手比赛,我一定要赢他!”

  校园十大歌手比赛如期而至。

  那一天,我很早就跑去大礼堂早早就霸了一个前排位置。我是来为金正华打气的。比赛进行的很顺利,其他选手的情况我就不在这里详细地说了,我只说说金正华。

  金正华是第八个出场的,舞台灯下的胖子看起来挺帅的,穿着一件白色的T恤,外面穿着一件蓝黑色的格子衬衫,打扮很像80年代时候的民谣歌手。

  金正华唱的是一首他原创的歌曲:——

  我们曾经走在羊蹄甲花树下的路上

  见到很多离别的朋友消失在那远方

  听到很多深夜醒来他说的那些彷徨

  许多折断了的翅膀成不了他们的肩膀

  走着走着就失去了方向

  哭着哭着就失去了理想

  那夜街边那么荒凉

  我们却再也回不去故乡

  消失了的斑驳砖墙剩不下我们的梦想

  这是我第一次听到金正华唱歌,我真的做梦都想不到他唱歌如此动听,如此深情,他的声音那么嘶哑,充满了忧伤,听着这一首歌曲,我恍恍惚惚的脑海不断闪现小时候我和他在一起所发生的事情。

  故乡,田野,河边,田埂,池塘,教室,村镇汽车,电线杆,黄昏飞回来的灰鸟,旋转着的蜻蜓,以及我们经历过的那么多恐怖的事情。

  当金正华弹完最后一个音的时候,我发现我的眼角湿润了。而我发现,在我右边隔了几排的一个女生,脸上已经全部是泪水。

  我看到那个女生一直在哭,眼泪不断汹涌着流出来,但是她也不在意,没有去拭擦,就这样任由着泪水在雪白的脸上泛滥。

  我想肯定是金正华的这一首歌曲,触动了她内心最真挚的情感,她才会哭得如此厉害。

  大礼堂响起了雷鸣一般的掌声。

  另外一个就是王杰王子。

  虽然那一天在饭堂所发生的事情,已经在BBS上吵闹了好几天,但是当王杰王子走出来站在舞台灯下面,对着观众作揖时候,整个大礼堂还是发出了海啸般的欢呼声,掌声。

  坐在我旁边的晗芬恶狠狠地道:“这个娘娘腔怎么人气那么高,不好了,金正华好危险。”

  王杰王子拿着麦克风,在前奏响起之前,他突然对着我们说:“在唱这首歌曲之前,我有几句话想要说。其实,我今晚唱的这首,并不是唱给你们听的。”

  他此话一出,下面立刻发生了骚乱一般。

  “我唱这首歌,是唱给我最心爱的一个女孩子听的,她就是05级中文系的——”

  我这个时候赶紧低下了头,不敢望向舞台。

  不料,下面的人异口同声地喊道:“朱丽花——”

  看来那天饭堂事件被放在学校的BBS之后,我的名字基本上全校的女生已经知道了。

  我这个时候,一点欣喜都没有,照理来说,被一个学校的万人迷爱上,那应该是一件很值得骄傲的事情,满足了我的虚荣心。可是,我真的一点高兴的情绪都没有,我只是觉得很丢脸,恨不得钻进地缝。

  舞台上的王杰王子继续道:“是的,她就是叫朱丽花,我对她一见钟情,我希望她能够从我的歌声当中,听得出我浓浓的爱意。”

  如此肉麻的话,听得我浑身鸡皮疙瘩都起来了,我真恨不得跳上去舞台冲着他说:“可是,我不喜欢你!”

  说完话,王杰王子开始唱歌了。公平一点来说,他唱的的确也不错,声音清澈高昂,好像深山里面的黄莺的声音,婉转,但是我听着就是觉得不喜欢。

  也许是我先入为主了,总之我觉得他唱功是非常好,唱的没有任何瑕疵,但是我觉得感情其实很少,他只是在一味地在卖弄着他高超的唱歌技巧。

  在所有人的掌声当中,王杰王子也唱完了。

  他临走时候还说了一句:“希望朱丽花能够听懂我唱的歌里面的心意。”引得下面观众席的人又是尖叫连连。

  这一晚的十大歌手比赛结果,不出意外地,王杰王子获得了第一名,冠军,而金正华只排在第7位。这一晚的比赛,我觉得金正华是冠军,除了我有这种想法之外,还有一个女孩子。

  金正华的这一首原创歌曲,赢得了一个女孩子的心,就是那个金正华唱歌时候,哭成泪人的那个女孩子。

  金正华的忧伤民谣,导致这个女孩子疯狂地对金正华展开了追求。

  这个女孩子叫郭莎莎,大一艺术学院,自那一晚歌唱比赛结束之后,就开始天天追求金正华:周一晚上,她在男生宿舍楼下摆放了999朵玫瑰,这999朵玫瑰在男生宿舍楼下面的草坪摆成一个巨大的心形,引得楼上所有的男生都惊呼起来。然后,郭莎莎站在玫瑰花中间,举着一个扩音器对着男生宿舍楼喊道:

  “金正华,金正华,我爱你,我爱你,我希望你能够接受我的爱,我们恋爱吧!”

  女生疯狂的表白引起了轰动,也引来同学们的非议,有人被她的大胆所感动,认为这个勇敢的女孩子为了追求自己的幸福而不顾一切;但是,也有人认为这个女孩子太不矜持,太cheap,丢人现眼。

  在楼上的金正华完全被这个阵势吓到了,他哪里想过自己还会有如此待遇?而且,郭莎莎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孩子。他吓得缩在宿舍不敢出来,直到整栋男生宿舍楼都起哄起来叫金正华赶紧出来,那呼声比海啸还震耳欲聋,金正华才无可奈何地出来,走到草坪当中。

  别看金正华平时对付妖魔鬼怪非常勇敢,现在一遇到这种事情,立刻胆小如鼠。他好像做错事一般,低着头走到郭莎莎前面,细细声说道:“你不要这样,这样太尴尬了,我,我,我脸皮薄。”

  郭莎莎看着金正华,双眼放光,道:“华仔,那你答应和我谈恋爱了?你接受我的爱了?”

  “不不不,我,我,可以当朋友,但是,但是我现在只是想读书,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我,我从来没有想过,大学时候谈恋爱。所以,所以,对不起,我真的,真的不行。”

  金正华说完,偷偷地瞄了一眼郭莎莎,因为他害怕因为自己的拒绝而伤害了她,她会突然痛哭。

  没想到,郭莎莎完全没有任何影响,她笑着说:“噢噢噢噢,看来是我这一次的诚意不够,完全打动不了你,没关系,我会再接再厉的!”

  说完,郭莎莎就蹦蹦跳跳地走了,留下石化了一般的金正华站在草地上看着这一片鲜红的玫瑰花发呆。

  金正华原本以为,经过这一晚的拒绝,郭莎莎应该知难而退了的。没想到,郭莎莎完全没有受到丝毫的影响,第二天,她就早早地在饭堂买好了丰盛的早餐,打包着来到了男生宿舍门口,等待金正华。

  来来往往进进出出的男生看着郭莎莎,都指指点点,但是郭莎莎完全没有在意,她眼睛里只有金正华的身影。

  有隔壁宿舍的人回来告诉了还在床上睡懒觉的金正华,说:“金正华,你老婆一大早就在门口等你了,你还在睡觉,不赶紧去,你真是天打雷劈了!”

  金正华吓得赶紧从床上跳下来,急急忙忙漱口后跑下来,果然看到郭莎莎站在门口,手里拿着打包好的早餐,被早上的凉风吹得头发飞扬。

  那单薄瘦弱的背影看起来,有些心酸似的。

  金正华急急忙忙跑过去,说:“你真的不要这样子,我这个人好吃懒做,又穷,长得又丑,你,你还是找一个爱你的人吧,我昨晚已经和你说过了,我大学四年,不想谈恋爱。”

  郭莎莎微笑着说:“没关系的,我不介意,这是我买给你的早餐,趁热吃了吧?”

  郭莎莎微笑着,双手捧着早餐盒子,递起来,双眼深情地看着金正华。

  金正华说:“我不喜欢吃早餐,郭莎莎,你是一个好女孩子,我真的不知道为什么你会喜欢我,我们学校那么多帅哥,你随便找一个都比我好看。”

  “我就只是喜欢你。我们先不说这个,你先吃了这份早餐吧,还热着呢。”

  金正华也不忍心拒绝,所以他接过了早餐,说:“今天我就吃了,因为我并不知道你买来了的早餐,我不吃的话,会浪费掉,但是我告诉你了,明天不要再买来,买来我也不吃了,我说了,不是你不够优秀不够好,只是我不想在大学时候谈恋爱。你用这一份心意去追求另外一个男生。我相信,他肯定立刻就会答应的。”

  “好的。”郭莎莎微笑着,很开心地走了。

  金正华开始觉得事情有些不对劲,郭莎莎的执着痴情让他感觉到了压迫以及窒息感,他已经明明白白地拒绝了,可是郭莎莎却不当一回事似的。

  走投无路的金正华突然想到了一个办法,一个愚蠢无比的办法,所以今天一大早,他就约我过来三饭堂吃早餐,说有事要找我。

  当我将一碗白粥放在桌子上坐下来的时候,金正华迫不及待地对我说:

  “花花,要不然,我们谈恋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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