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黄金渔场 > 388.鹿群狡猾

  一听有游客受伤,薇妮就比较担心,扔下熊大和虎子兄弟就赶紧开车去镇上。【】

  秦时鸥还想开保时捷918去装逼,薇妮气急,道:“你逗我玩吗?这样的雪天你开保时捷?先把遗书写好再说。”

  奥尔巴赫劝说道:“其实,这样的天反而开跑车更好,suv的重心太高,小心打滑。跑车开的慢一些,天冷发动机散热快,车子重心低,开起来更稳妥。”

  秦时鸥得意的笑,薇妮耸耸肩,道:“好吧,我承认奥老爹说的对,但我还是决定开suv。”

  笑声终止,秦时鸥的装逼计划未能得逞。

  到了镇上,秦时鸥看到不少车都停在街上,一些大汉来来回回穿梭,身上不是扛着枪就是背着弓。

  打了个电话,沙克等人出来接他,身上都带着枪,统一的雷明顿,专注猎鹿一百年。

  薇妮下了车着急的问道:“怎么会有游客受伤?严重吗?现在什么情况?”

  沙克解释道:“没什么大问题,这次是一群驯鹿下了山,那游客想上去合影,可饥饿的驯鹿脾气暴躁,直接撞了上去,将那游客的腰撞伤了。”

  “事情怎么解决?”

  “游客自己负主要责任,因为他们签的旅游合同上面说明了,不允许私自接触野生动物,不过哈姆雷镇长争取了一下,镇子和旅游公司负担一半的医药费。”

  小镇上现在还有浓重的圣诞节氛围。几乎家家户户门口都有圣诞树,几处空地上还有篝火堆的残骸,昨晚他们应该举行过篝火晚会了。

  镇子街道上的积雪虽然被扫除了。可是路面和屋顶依然留有一些继续痕迹,这样飞雪、古镇、渔民、哥特小楼,告别镇看起来比平时更美。

  一些背阴的地方积雪长久融化不了,有人堆了雪人,大的有两人高,头上扣着塑料桶,眼睛、鼻子、嘴巴齐全。身上插了树枝做手臂,还挺形象。

  游客们被大雪困住。除了待在房间里喝咖啡看电视,那就是待在街头拍照,拍摄那些人们猎杀的鹿。

  沙克说有游客申请跟着一起猎鹿来着,但哈姆雷不敢同意。既然动用枪支了。说明这就不是小事,被鹿撞了一下不算什么,万一枪支走火伤到了谁,那就乐子大了。

  秦时鸥到了镇子的时候,是猎鹿团刚刚回来,天色有些晚了,人们纷纷回家,约定明天早上九点集合继续去镇子周边猎鹿。

  自然,秦时鸥也受到了邀请。

  本来秦时鸥是不想去的。因为他觉得猎杀野生动物不地道,可是沙克很无奈的告诉他,渔场是受灾的一方。咱们不参加不太好。

  回到渔场秦时鸥勃然大怒,他的菜园已经毁了,里面的白菜、菠菜、芫荽、大葱、蒜苗被啃食的乱七八糟,连地里的胡萝卜和青萝卜,都被翻了出来……

  “日他妹哦,一定干死它们!太混蛋了!”秦时鸥顿时怒了。

  这应了那句加拿大俚语:麻烦不落到自己头上。那就是乐子。

  晚上睡觉,秦时鸥把菠萝拉进了客厅。不让它出渔场,万一被人误会一枪干掉,那就有意思了。

  第二天早餐,秦时鸥又看到了熟悉的短尾鹱蛋,各种做法,什么煎鸟蛋、鸟蛋炒饭、煮鸟蛋、腌鸟蛋,简直就是鸟蛋大餐。

  没办法,前一段时间渔场收获的鸟蛋太多了,至今还能去沙滩上找到一些鸟卵。而且因为鸟卵降生后直接被大雪冰冻的原因,现在捡到的鸟卵也没有变质。

  吃了早饭,一行人坐上了沙克的皮卡,准备去小镇汇合。

  伯德在里面开车,秦时鸥、尼尔森、沙克、海怪和伊沃森坐在车厢里,一个个手里都提着枪,跟非洲的军阀士兵似的。

  猎鹿团一共出动了12辆皮卡四十多号人,游客们不断拍照,有人发微博说加拿大武装暴动,配上这些照片之后国内还真有人信了……

  秦时鸥觉得镇子太小题大做了,就是一些鹿下山了,至于出动这么多人吗?这就是老虎狗熊来了也能给它撩翻吧?

  可是皮卡开出小镇,秦时鸥觉得,真的有必要。

  坎巴尔山上鹿群杂乱,马鹿、驯鹿和驼鹿都有,它们下山的目的是寻找食物,可山下的草木也被大雪封盖了,所以它们就会进入镇民的菜园甚至后院,去吃花草蔬菜之类。

  镇民的院子都是用简单的木栅栏围着,标准的防君子不防小人,饥饿的鹿群可以轻易撞碎这些木栅栏,对居民住房造成很大危害。

  另外,驱赶鹿群的另一个目的,就是防止它们伤害到人,加拿大草原三省每年都会发生鹿群伤人事件,尤其孩子更危险。

  一出镇子就看到一个驯鹿群,大概六七头的样子,正在雪地里刨草根吃。

  秦时鸥立马端起了枪来,结果听到车子发动机响声,这些鹿群隔着老远就机警的跑掉了。

  因为大雪的原因,路不好走,告别镇四周又大多是泥土路,路面很泥泞,就是皮卡车有时候也寸步难行。

  鹿群在旷野里逃跑,皮卡车追了一会就轮胎陷入一个泥窝子里熄火了。

  秦时鸥没辙,一行人只好跳下车连推带拉这才绕出来。

  猎鹿团没有统一调度,出了小镇就分开了,目的只有一个,将鹿群驱赶的隔着镇子越远越好,让它们上山最好,否则杀无赦。

  看到车子熄火,跑远的鹿群停了下来,一头大公鹿竟然还往后跑了一段距离,虽然看不清样子和眼神,但秦时鸥分明觉得这家伙是在嘲笑自己。

  这大公鹿是自己作死,距离不过两百多米,对于霰弹枪固然属于超出射程,可是尼尔森还带着sig步枪呢。

  推出车子,尼尔森从车里拿出枪来快速瞄准扣动扳机,只听‘啪啪啪’三声清脆枪响,那大公鹿踉跄两步,直接抽搐倒地。

  秦时鸥眼睛一亮,兴奋道:“好枪法,魂蛋!”

  尼尔森矜持笑道:“boss,别忘了我可是特种兵中的狙击手。”

  “那你能一个人驱赶走这些鹿吗?”

  “那怎么可能?我是狙击手,不是绿巨人……”

  “嗯,你是特种兵,然而这并没有什么卵用。”

  将公鹿尸体搬运到皮卡上,一行人还得四处去游荡,先前的驯鹿被吓跑了,因为他们的目的不是杀戮,所以吓跑即可,不必强行追杀。

  沙克去雪地寻找鹿蹄印,大概估测了个方向,说道:“我们开车去看看,可能有马鹿的踪迹。”(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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