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游戏小说 > 暗黑破坏神之法神降临 > 第十六章 大丰收

  打boss最开心的时刻不是boss爆了多少的装备,而是打完boss分赃的那一刻。当一群人坐在一起分着一件件装备的时候,那是多么爽的一件事情。

  而此时在邪恶洞窟里面就上演了这么一幕,在一道金光闪过之后,一把全新的黄金斧头就呈现在了众人面前。德鲁夫两眼放光,一把抢了过去,在那不停的抚摸着,眼神里闪烁着的温柔让风尘掉了一地的鸡皮疙瘩。

  硫磺之劈砍

  巨斧

  双手伤害8-18

  力量需求5

  需要等级6

  耐久度0-0

  斧头等级-一般攻击速度

  +40%增强伤害

  5%生命于击中时偷取

  防止怪物自疗

  属性不多,但却没有一个垃圾属性,增强伤害代表着输出,生命偷取代表着持久作战能力,可以省下不少的血瓶了,防止怪物自疗在平时练级的时候倒是可有可无,毕竟一般战斗都是快速战斗为主的,普通怪物的血量毕竟不多,而且自身回复速度也是很慢的,但是打boss的时候就不一样了,那boss的回血速度可是非常快的,有了这个属性,以后打boss就会轻松上不少了。

  除了黄金的斧头,尸体发火还带给风尘他们一个白板的权杖和一柄蓝色的拳剑,这下除了风尘之外,每个人都算是大有收获了。这让其他几人都有不好意思了。倒是风尘无所谓,他包包里可是还躺着一个符文之语的材料呢,只要能找到一个两孔的短杖,自己就可以拥有一柄传中的符文之语装备了。

  净化之冰刺的腕刃

  单手伤害5-9

  耐久度5-5

  (限刺客使用)

  需要敏捷数

  需要力量数

  需要等级9

  爪系等级-缓慢攻击速度

  +75%对不死生物的伤害

  +75%对抗不死生物的准确率

  增加1-的冰冷伤害

  拳刃不错,只是还不能用,现在莉娜才8级(在打完尸体发火后升了一级)。只能等过些时候再用了,有了盼头那就是好的。最让人惊喜的是那柄白板权杖,属性居然那么强大,以格鲁的话就是拿几个黄金装备来换都不换的。

  权杖

  单手伤害6-11

  耐久度50-50

  需要力量数5

  需要等级1

  钉锤等级-快速攻击速度

  +致祈祷(限圣骑士)

  +致防御(限圣骑士)

  +致圣光弹(限圣骑士)

  +50%对不死生物的伤害

  有凹槽()

  这就是这柄权杖的属性,无比的强大。不但增强了格鲁的防御和祈祷光环,还加了一个新技能圣光弹,因为一直以来格鲁扮演的都是一个扛怪的角色,所以这个可以给队友加血的技能就变的可有可无,因为它只能对不死生物造成伤害,所以没有加。而这次不一样了,有了风尘这个扛怪生力军的加入,级的圣光弹就成了神技,最高可达8的回复量,再加上风尘超高的防御,还有冰封装甲的冰冻效果,让风尘立马变成了一部装甲炮台,高防御不怕打,高伤害的法术和法术特效,跑的又快,法力又高。怎么呢?就一个字,强!三个字,光头强!当然,风尘现在还不是光头。

  圣光弹

  发射神圣光弹打击不死的生物或治疗你的同伴

  当前技能(物品)

  魔法伤害4-

  治疗10-8

  魔法消耗.1

  超高的魔法伤害,套用一句广告词就是妈妈再也不用担心我的升级了。以后只要碰到不死的怪物,让格鲁刷刷几下圣光弹就可以解决了,当然前提是能打中。格鲁第一时间就装备上了,外形就是童话故事里面国王手里那根杖的外形,如果给格鲁配上一套盔甲的话,那就是一个活脱脱的国王了,只是此时他身上的破烂皮甲损坏了整个人的形象。

  分完赃之后那就是回城的节奏了,买不起回城卷轴,就只能靠自己的双脚。还好格鲁认识回去的路,要不然让风尘一个人来的话,那估计就惨了。至于可怜的哈利和莉亚两人就只能长眠于此了,转职者都不是什么仁慈之辈,按德鲁夫的话就是,要不是转职者死后装备扒不下来,他还想把他们扒光了来一次鞭尸的。

  经过大概一周的赶路,风尘几人终于是看到了罗格营地那高耸的木墙。这一周的赶路风尘也是打了不少的怪,让他顺利的升到了6级,风尘毫不犹豫的把技能加在了“静电力场”这个超级辅助技能上面,不管是精英还是boss一下就能减掉血量的四分之一,这个技能只能用神技来评价了。

  静电力场

  创造一个静电力场降低附近所有敌人的生命

  削弱敌人生命5%

  目前等级1

  范围半径.码(大约米)

  魔法消耗9

  游戏中的静电力场最高可以消掉50%的血量,后面就会没有效果,不知道在这个世界会不会也是这样。不过米的距离是很危险的,不要没等消到50%自己就先挂掉了,那就悲剧了。至于加高等级,那就有得不偿失了,等级再高也还是5%,为了增加距离而浪费技能,那有不值得。

  回到营地,格鲁一个人去交易区摆摊去了,而莉娜和菲娅两个女人一个多月没有洗澡,就去找旅馆洗澡了。本来风尘也准备去洗个澡的,只是他晚了一步,就被德鲁夫拖去喝酒了。

  再次站在橡树酒吧的门口,风尘感慨万千。记得一个多月前第一次出现在这个世界的地方就是这里,那时候自己孤身一人,还是菜鸟一个。转眼一个多月,自己就有了生死兄弟,还有了强力的魔法。人生就是这样变幻莫测,让人防不胜防啊!

  风尘感慨着走进了橡树酒吧,德鲁夫很不负责任的将风尘扔在了酒吧门口,自己却和另一帮野蛮人去拼酒吹牛去了,自己这身板和他们挤在一起估计就看不见了,风尘也就不过去凑热闹了。找了一个比较靠边的位置坐了下来叫来了侍者,了一杯这里特有的低度麦酒和一大盘的烤牛肉。在那大口的吃了起来。大口喝酒,大块吃肉的日子真是爽啊!怪不得古时候的那些江湖人士都喜欢这样,这才是豪迈的象征啊。

  风尘吃饱喝足之后,就去看了一眼德鲁夫,见他还在那吹嘘着自己的英勇事迹,怎么一斧头劈下尸体发火的脑袋,还把黄金巨斧拿出来展示了一番,引的一群野蛮人羡慕的在那嚎叫。风尘看了不由的苦笑摇头,看来这虚荣心在哪都是存在的啊!不过反正也抢不走,风尘也就由着他去了。

  风尘找来了侍者,定了上次的那个房间,这次出门打到了不少的钱,风尘不需要再为没钱住店而烦恼了。站在房间的门口,风尘突然想起了萝莉莎拉,这个他来这世界第一眼见到的人,那清纯的样子让风尘很是心动,不知道她现在在做什么呢?风尘甩了甩头,甩去脑中的想法,如果有缘还是会相见的。这么多天神经绷紧的生活,让风尘很是疲惫,这一粘到床就直接睡了过去。

  这一觉直接睡到了第二天中午,风尘揉着睡眼惺忪的双眼醒来,走到窗边看向窗外熙熙攘攘的的人群。风尘突然有想家,突然莫名其妙的一个人出现在了一个陌生的世界,如果不是格鲁他们的出现,风尘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就崩溃了。人一旦安静下来就容易胡思乱想,所以风尘还是准备出去走走,简单的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行头,风尘便向着门外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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