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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在中世纪,抽卡升爵天国王朝第三百三十七章进殿节第二天清早。

  洛萨被院子里的动静,从冥想中唤醒。

  现阶段,他冥想所取得的成效已经变得越来越小了,但有提升,总比没有强,反正冥想也能代替睡觉。

  打开窗子张望。

  就看到埃莱默正将喂养马匹的草料堆在院子角落里晾晒,这大概是为了避免草料发霉,或是为了降低其含水量的操作——不愧是曾经干过马夫的。

  昨晚上,是洛萨把埃莱默找回来的。

  这不是什么难事,都灵城再怎么说,也是以萨卢佐家族为主的城市,虽然份额可能也就占不足一半,但经营多年的情报网,想找埃莱默还是轻而易举的。

  埃莱默扬起笑脸,说道:“晨安,百夫长大人。”

  洛萨调侃道:“手底下只有你一个的百夫长是吧。”

  百夫长,顾名思义,手底下怎么也该有一百人才对,但实际上这只是罗马时代留下来的命名传统,早就失去了称呼的本意。

  狼族里遗留下来的罗马传统还有很多。

  比如第一代狼主,被视作是罗马人的祖先,被母狼抚养长大的双胞胎兄弟之一,罗慕路斯。

  时至今日,在亚平宁半岛仍能看到许多有关母狼哺婴的壁画和雕塑,尽管这也成了许多学者攻讦狼族都是一群弑亲禽兽的根据。。

  但狼族们则显然对此不以为然。

  别说是在遥远的神话年代,就算是现在,为了财富,权力,继承权兄弟阋墙,打得不可开交,你死我活的例子也比比皆是,隔壁法兰西哪年不死几个公爵,国王的继承人,那都是稀罕事。

  埃莱默笑着恭维道:“百夫长大人既然都得到了小姐的器重,未来迟早会平步青云的。”

  家族的族长之位,一般来说都是世袭的,除非发生重大变故,不然瓦伦蒂娜几乎可以说是板上钉钉的未来萨卢佐家族的族长,埃莱默这么说也没错。

  “埃莱默,你既然得到了洛萨百夫长的器重,迟早也会平步青云的。”

  洛萨学着他的语气调侃了句,拎起件外套,便从阁楼的窗子里一跃而下。

  洛萨这次,理直气壮地拍了拍埃莱默的肩膀:“跟我不用那么客气,毕竟我们以前可是搭档,就算现在地位有变化了,咱们依旧是搭档。”

  埃莱默怔了怔。

  惯于察言观色的埃莱默,看出来了这是洛萨的真心话,心中不禁升起一阵暖意。

  他以前跟洛萨的关系或许还不错,但其实交情很有限,他们这种边缘角头,平时称兄道弟,真到了时候,踩着对方脑袋上位,是一点也不会犹豫。

  上位之后,对昔日同伴趾高气昂,各种侮辱的也比比皆是。

  系统的提示音应声响起:“你已获得了新的四星扈从,埃莱默·特鲁瓦尔的认可,你可以随时选择,携带其脱离作战记录世界。”

  洛萨默然,低声念叨了句:“晦气。”

  “那我以后该怎么称呼你?”

  “就像以前那样就好。”

  “那洛萨,今天咱们有什么任务?”

  “打扫打扫房间,把床单被褥晾晒一下——除了小姐的。”

  “就这?”

  “当然,家族给你发薪,可不是为了让你当薪水小偷的。”

  埃莱默脸色涨红,争辩道:“我!我知道!我当然知道,我也没想偷懒,可是,就仅仅只是打扫房间吗?”

  “不然呢?难道非要抢几个博洛尼亚的场子,或是到哪个据点当看守才算正事?埃莱默,那是初出茅庐的街头混混才干的事!”

  埃莱默一阵无语,分辨道:“我只是为了你考虑,你才得到小姐的看重,难道就不该做出点成绩来吗?到时,兴许小姐一高兴就把家族秘传传授给你了。”

  萨卢佐的家族秘传?

  抱歉,切利尼娜基本上都会,自己真想学,也不需要瓦伦蒂娜给。

  更何况,洛萨也学不会。

  他又不是真的萨卢佐狼族,切利尼娜能使用萨卢佐秘传,是因为她出身的巴斯利卡塔家族,跟萨卢佐是传统盟友,经常联姻,两族血脉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洛萨摆了摆手:“不用了,扼喉之手我本来就会,其余的也没什么学的必要。”

  他再度拍了拍埃莱默的肩膀:“好好干,把房间打扫干净的话,晚上回来我也教你两手。”

  “真的?”

  埃莱默满脸不敢置信。

  “假的,你不打扫我也准备教你两手,谁让你是我手底下唯一一个角头呢。”

  埃莱默张了张嘴。

  “喂,你可别哭啊,跟个大娘们似的。”

  洛萨笑骂了一句,匆匆推门离去。

  埃莱默的天赋其实不差,差的其实就是出身和血脉,说到底,他也是个四星档次的扈从,实力完全开发出来的话,勉强也够得上百夫长级。

  埃莱默没有问洛萨去干什么,因为百夫长的行踪,无需向一个小小的角头交代,即使洛萨是去都灵大学,跟某个学生妹谈恋爱,也跟他没关系。

  他神情坚定地拿起手中的扫帚,开始扫地。

  洛萨今天戴了一顶黑色软帽,还裹上能遮掩背后尾巴的长风衣,用以遮掩自己的狼族特征,在亚平宁,这属于很常见的装束。

  有些狼族不愿被普通人看出差异,因而会做这样的伪装;而普通人也往往希望通过这种方式,使外人误以为自己可能是狼族出身,不会轻易招惹。

  如果再佩上一枚怀表,手里托着一枚烟斗的话,就是典型的亚平宁上层居民的流行风尚了。

  今天的都灵城,晴空万里,阳光明媚。

  熙熙攘攘的人群,趁着这冬日里难得的好天气拥上大街。

  他们有不少是来自法兰西和日耳曼的旅客。

  尽管许多人都认为,伦敦,巴黎还有鲁尔区那种烟囱林立,黑云蔽日,空气中弥漫着刺鼻气味的景象才是文明之辉,北亚平宁不过是穷乡僻壤。

  但人们的肺和嗓子往往会选择更实际的。

  海神广场上,人们载歌载舞。

  今天是什么节来着?

  洛萨思索了阵,才恍然:“今天是圣母进殿节啊,我这个圣子当得还挺不称职的。”

  他心中调侃着,嘴上自然不会说出这种渎神之语,在亚平宁半岛,教会势力虽然已经被挤压得不成样子了,但民间还是有着其广泛信仰的。

  洛萨一路走走停停,观看着节日上的景象。

  虽说是宗教节日,但宗教氛围跟中世纪相比,已经淡薄到近乎于无了。

  就像是万圣节,在中世纪,只是一个简单的小节日,过万圣前夜时,洛萨和他的士兵们,甚至还躺在宅邸和军营里睡着大觉。

  不过是人们为了纪念各地的主保圣人,在教堂举行的简单仪式。

  现在却成了群魔乱舞。

  这没什么错。

  圣人们如果知道自己还能给后代们逗个乐儿,想必也会很欣慰。

  “让一让,都让一让!”

  伴随着一阵惊呼,感叹,欢呼声。

  一架架巨大的马车在人潮的拥挤中,步履蹒跚,艰难前进着,拉车的马匹赫然是一匹匹肩高超过两米,比日蚀这种巨马还要更大的马。

  道旁,不住有城市警卫维持着秩序,挥舞着警棍大声呵斥着。

  洛萨听到一阵阵低吼声。

  他挤在人潮中,凭借强悍的体魄和感知,不断见缝插针,向里拥去,顺手打开了一个往自己口袋里摸的小贼的手,又拽起了一个差点被踩在脚底下的倒霉蛋,他终于是来到了马车跟前。

  这才发现,那蒙在巨大红布下面的,居然是一座座巨大的兽笼,上面的铁栏杆比常人的手臂还要粗,里面坐着一个半蹲着的巨人。

  沉重的锁链,锁在巨人的双脚上,带钉刺的项圈,锈迹斑斑,有些甚至都已长进巨人的皮肤里。

  这些来自北欧的山地巨人,生命力极强,在古典时代曾被广泛应用于战场上,但随着各种大威力火器,魔法道具的应用,这些体型庞大的靶子,也逐渐落伍了。

  似乎察觉到了洛萨在看他,巨人麻木的眼神扫向他,浑浊的眼眸里看不出半点神采。

  在这座堪称“庞大”的笼子里,他却连坐直,趴下,或是躺下的余地都没有,只能佝偻着腰,半蹲在里面,像一只野兽一样接受人们的参观。

  随着这辆沉重的马车驶过,后面的马车里,囚禁的便是一些猛虎,雄狮之类的普通野兽了。

  一个衣着考究的男人,站在最后面的马车上,高声呐喊着:“今晚,在海神广场的马戏表演,会上演一出龙骑斩巨人的绝佳演出,票量有限,先到先得!”

  屁的龙骑。

  洛萨嘟囔了句。

  以他的感知,都灵城里若是真出现一头龙类的话,除非是血脉微薄到几乎不计的以外,不可能瞒得过他——无非就是类似于凶暴龙的那种外形似龙的野兽罢了。

  天空中,一群鸽子扑扇着翅膀,振翅离去。

  挤出人群的洛萨,心中莫名生出了一丝孤独感。

  这样的日子,如果有般若她们在身边,自己应该会很快乐吧。

  难怪王维说,每逢佳节倍思亲呢。

  他思索了片刻,逆着人潮决定去找拉维妮娅——假如拉维妮娅拒绝了自己的邀请的话,他就只能回去找埃莱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