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美丽还在那里 > 第九十九章:闪亮的收藏

  贺客没有不高兴,新郎官不高兴了。【】

  叶建华过来看见甘新建喝醉了,桌子上吐的一塌糊涂,觉得太没面子了,他阴沉着脸,皱着眉头,“谁让他喝那么多的?”

  “他自己要喝,我和强崽拦不住。”李玉林如实说。

  “那你负责送他回去。”叶建华看着李玉林。

  李玉林点点头,“这个你放心,他轻得很,扛,我也扛他回去。”

  女同学要回家了,她们过来跟新郎官告辞。

  “华仂,闹不闹洞房的。不闹的话,我们就回去了。”马晓敏依旧大大咧咧的。

  “不闹,不闹,她那个样子闹什么闹。”呵呵,听叶建华的口气,好像都是新娘子的错,跟他没关系。

  看见桌子上杯盘狼藉,甘新建趴在那里,王秀珍一语惊人,“你们过来才十几分钟,就喝醉了,当真是鼻滴泡,还不如我过来。”

  李翔忙问李玉林,“她会喝酒?”

  “反正我不敢跟她喝,你,我估计喝不赢她。”

  人不可貌相,李翔对她刮目相看了,心里说,稀有资源呀。

  当叶建华问女同学是不是要送回去,她们都谢绝了。

  看刘小平两眼无神,李翔估计他差不多了,轻轻的推了推他,“要不要送你回去?”

  刘小平站起来,看着李翔,“我没事,不过也差不多了,我就奇怪了,你现在怎么这么能喝了?”

  “明天再说吧。看看华仂还有事吗。”李翔诡异地笑一笑,“华仂,还有事吗?没事了,我跟小平一起回去了。”

  “贺客等一下要吃宵夜,你们今天都喝的差不多了,不用陪了,让我叔叔他们陪一下,明天上午你们四个人再来陪。李翔,黄彩莲想让你帮忙送一下雪梅,她家里远,跟其他的人也不熟,行吗?”叶建华说。

  行不行,都得行。李翔来参加婚礼,主要的任务是帮忙的。“她什么时候走?”

  “她不吃宵夜,一直在等你,看见你在陪客人,所以一直没有跟你说。”

  “有没有自行车?远的话骑车去快一点。”李翔不知道究竟有多远。

  “不用,出了城也没多少路。”

  “那就早点走,你叫她过来吧。”

  雪梅过来了,他们几个男同学也各奔东西了。

  李玉林将甘新建抱起来,让甘新建的一只胳膊搭在自己的肩膀上,半扛半拖着他走的。

  一出门,李玉林冲着李翔说,“这个世界哪里有公平,嗨,都是人,你看看你,再看看我,何止是天壤之别。”

  李玉林一边艰难的走,一边开心的唱上了,“十五的月亮升上了天空哟,为什么旁边是个痴呆?我等待着美丽的姑娘哟,你为什么还不到来哟。”

  “人才呀,可惜了一副好嗓子。我走了。”刘小平叹息道。他本可以与李翔同行一段路的。

  刘小平的意思李翔明白:他该安静的走开,不该再等待。

  “走吧,往哪里去?”李翔问雪梅。

  “出了北门一直走。”雪梅问,“刚才那个大个子,嗓音真的很好,也是你们的同学?”

  “是我们班上的青年歌唱家,全县歌咏比赛一等奖获得者。”李翔特别喜欢听李玉林唱歌,不觉得他比哪个歌唱家差。

  “他有女朋友吗?”两个人边走边聊。

  “应该没有,要不要我帮你们介绍一下?”李翔有兴头了。

  “不要拿我们农村人开心,你都看不上乡下人,他更不会看得上乡下人。”雪梅明显不高兴了。

  “我怎么看不起乡下人了?不要冤枉我,我从来没有过看不起乡下人,我自己也是乡下人,按出生地来说,我还是山里人。”李翔说的是心里话。

  乡下人怎么了?**不是乡下人吗?一千多个开国将帅里面至少百分之八十以上是乡下人吧!

  “你们几个同学恐怕都有女朋友了吧?”

  “有的有,有的没有,那个喝多了的肯定还没有。”

  “你有吗?”

  “有,她就在乡下。”

  “带她去家里玩过吗?”

  “还没有,还早呢,急什么。”

  “你去过她家里吗?”

  “没有。”

  “她父母知道吗?”

  “应该知道吧。”------

  在街上行走,有路灯,街面宽阔,李翔和雪梅自然分的比较开。过了护城河,外面是黑乎乎的一片,路慢慢的越来越窄了。她们自然而然靠的近了。

  天上没有弯弯的月亮,没有月亮的夜空,星星会特别明亮。

  “星星点灯,照亮我的前程”,多年以后,李翔听到郑智化的歌曲《星星点灯》,是倍感亲切。

  因为那一天,在乡间的小路上,他陪护一个女孩子回家,第一次充当了护花使者。

  “抬头的一片天,是男儿的一片天,

  曾经在满天的星光下,做梦的少年。”

  抬头的一片天,是男儿的一片天!——郑智化是有志者,有志者自有一股豪迈在胸中激荡,在心里昂扬!

  走过了大街,走过了机耕路,走上了田间的青石板,李翔有似曾相识的感觉了。

  “前面是不是于家?”李翔问雪梅。

  “是呀,怎么啦?你来过?”

  “来过,你是于家的?”

  “是呀。”

  “你认识于队长吗?”

  “哪个于队长?我们村里有十几个队长,个个都是姓于的,我知道你说哪一个呢?”

  “五十多岁的。”

  “大部分是五十多的,最小的也四十多。”

  “哦,对了,他有个儿子在部队的,应该是个军官。”李翔发现自己跟女孩子在一起,脑筋总是不转弯,即便是转弯了,动作也是慢慢的。

  “这个人,我认识,不过接触的很少。你怎么认识他的?”

  “他是我爸爸的朋友,呵呵,我差一点做了他的女婿。”李翔现在想想挺轻松的,当初真的是紧张的不得了。

  “何样叫差一点呢?”雪梅停下来了一会儿,看着李翔。

  “我说差一点的意思是,有可能吧。”

  “是你不同意,还是那个女的不同意?”

  “是我不同意。”

  “既然是你不同意,怎么会有可能呢?”

  “一句话两句话跟你说不清楚,我不同意是因为我反感别人做介绍。如果大人不说是相亲,而是让我们多接触一下,或许有可能,她家里的人都很好。”

  “你看见过她的女儿吗?”

  “看见过,不过没看清楚。”

  “你不可能一点印象都没有吧,你觉得她漂亮不漂亮?”

  “这我真的不知道,她递了一节甘蔗给我,低着头的,头发又挡住了她的脸,好像个头跟你差不多吧,远没有你苗条。”

  “我认识他女儿,长得挺漂亮的,至少不比彩莲姐差,你后悔吗?”

  “她就是跟刘晓庆一样,也没什么后悔的。不过,你看见她千万不要乱说,我不同意跟她好看不好看,完全没关系,不管是谁,我不会接受别人做介绍。”李翔说的是实话,也是怕这个小姑娘乱说,影响两家大人的感情。

  “我保证不会跟任何人说,只是觉得你们两个人很般配,很可惜。”

  “姻缘,姻缘,婚姻是需要缘分的。”

  “你相信迷信?”

  “我从来不相信迷信,但是我现在好相信缘分。有缘千里来相会,是不是?”

  “你今天是不是也喝多了?”

  “还好吧,怎么了?”

  “我好像你平时不怎么说话的。”

  “是喝的不少,不过,我喝酒发作的慢,下半夜估计会很难受。”

  眼看着离于家还有两百米左右了,雪梅再次停下来了。她说,“到了这里不怕了,你回去吧。”

  “这不好吧,万一------,我还是好人做到底,反正我早晚一点回家都一样。”

  “再过去不好,万一别人看见,还以为我们------,这样好不好,你站在这里看着我见村,我到了村口,划一根火柴,你看见了再离开,怎样?”

  “你哪里来的火柴?”李翔心想我都没有火柴。

  “下午上车之前,华仂的丈母娘给我的,她估计闹洞房的时候,会让新娘子点烟,放在我这备用的。”

  “好吧,当我看不见了你,一分钟之后,你没有点火,我就冲过去。”李翔半开玩笑的说。

  “好。你也早点回去休息。”

  雪梅走了,走了十几步回头摆了摆手。

  李翔搞不懂摆摆手的意思是再见呢,还是让他回去。

  李翔犹豫了一会,最终选择了继续站在那里,等待“特务”信号。

  李翔自己想想,觉得很搞笑。他突然有了一种,仿佛是在跟特务接头一样的念头。

  电影里面,特务晚上接头,一般都是用手电筒的,手电筒上还蒙上了红布什么的,远远的看去,一闪一闪的。

  李翔发现自己有点期待火柴的火光了。很好玩。

  李翔目送雪梅渐行渐远,看着她的身影渐渐从模糊到消失在夜幕里。

  李翔将手表靠近眼睛,然后,注视着秒钟滴答滴答的走。

  当秒钟滴答滴答走了一圈之后,李翔抬起头来,他又注视着夜幕中的前方,开始期待火柴的火光。

  星星点灯照耀下的村庄,远看是黑乎乎的一片,前方没有期待的火光出现。

  李翔想,不可能哪,她会不会是忘记了?

  不会吧,刚刚约定好了的事情,怎么可能会忘记了呢?

  李翔将刚才的约定,再回忆了一遍,头皮马上发麻了:完了,超过一分钟是自己冲过去的时间!不是等待的时间!

  责无旁贷,李翔甩开膀子真的冲过去了。自己答应了的事情,万一雪梅出了问题,自己就没法交代了。

  李翔跑到一半左右的时候,他隐隐约约看见了有火光一闪一闪的,当他停下来定睛一看,没了。

  李翔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眼睛发花,看错了,于是,他继续跑起来。

  这时候,又有火光出现,一闪一闪的闪了几下。李翔马上停下来了。他开始是没留神,一心想跑快点,这次他完全可以肯定是火柴的火光。

  不过,李翔没有马上转身,他相信如果是那个小姑娘划的火柴的话,她看见自己没走,她还会划一根的。

  果然,第三根火柴的火光没多久亮起来了,一闪一闪的,显得格外的美丽。

  如释重负的李翔长吁了一口气,转身回去了。

  回去的路上,李翔冷静下来了一些,仔细琢磨了一下:到底是自己在看手表的时候,错过了雪梅点的火柴,还是雪梅一直等到自己跑过去了,才点的火柴呢?

  想是没法想通的。

  不过,没关系,满天的星光下,做梦的少年,他在记忆里一辈子收藏了——夜幕中闪闪的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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