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美丽还在那里 > 第九十六章:骨气很重要

  伐柯如何?匪斧不克,

  取妻如何?匪媒不得。

  《诗经·幽风》中有《伐柯》篇,后来,人们称红娘也叫“伐柯”。这大概是这个行业,对红娘们最早的称谓。

  唐代元稹作《莺莺传》,写张生与崔莺莺相爱,写崔莺莺的侍女红娘如何如何从中撮合,使这对有情人终成眷属。此后,“红娘”便成了媒人的别称。

  媒人的称谓古往今来有很多很多,如:保山、冰人、媒妁、月老,介绍人等等,各地还有各地千奇百怪的的方言土话。

  赣东北很多地方叫红娘为“媒娘”。

  作者认为最贴切的称谓应该是“红娘”。

  中国人传统的婚礼上,新娘子一定是戴着红花,穿着大红的衣服,披着红盖头;满屋子到处贴着红红的双喜字、红红的一对对的鸳鸯戏水的剪纸;鞭炮是红红的,对联是红红的;你说媒人是不是也应该叫“红娘”!

  红色代表着吉利,代表着红红火火。

  媒人称谓里面,李翔认为介绍人是最不合适的。尽管为了告别封建时代,人们赋予了媒人一个崭新的称谓,“介绍人”,并且从五十年代一直持续使用到了今天。

  其实,到了八十年代中后期,“介绍人”作为媒人的代名词,它的使用频率就开始越来越少了。

  为什么会这样?作者认为最关键的是“介绍人”不是媒人的专有名词。入党介绍人,是不是介绍人入团介绍人,是不是介绍人?

  你跟别人说,某某某是你的介绍人,别人是不是还要问一下,是什么介绍人?

  前面说洪江兰是介绍人,就是基于当时的特定的时代而言的。

  其实洪江兰不是标准意义上的介绍人,或者说红娘。叶建华认识黄彩莲,不是她介绍的;叶建华与黄彩莲耕云播雨也没有通知她。

  五十年代以后,“父母之命”已经渐渐的淹没在历史的尘埃里,“媒妁之言”倒是不好没有的。

  家,国,人,事,物,潮起潮落,兴亡更替,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媒人”的称谓慢慢的被“红娘”取而代之了。在传统的“三百六十行”里面,“红娘”这一个行当,是历史最悠久的之一,古代甚至有“官媒”,相当于现在的国家公务员。

  “红娘”作为一个行当,它不仅没有消亡,反而随着科技的发展、时代的进步、电视电脑的普及,越来越红红火火了。

  顺天应人,孟非和《非诚勿扰》,一时间蜚声海内外,加上很多电视台纷纷效仿,更是将相亲节目推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电视台成了空前的大“红娘”。

  红娘的存在,不仅仅是风俗习惯的问题,更重要的是社会的需要。

  两个即将结为秦晋之好的家庭,在他们之间,如果说儿女是纽带的话,媒妁之言就是桥梁。

  洪江兰主动要求当了红娘,按理、按照习俗来说,男方是要包个“喜娘红包”送给她的,钱多钱少是另外一回事。

  洪江兰有没有得到“喜娘红包”,李翔不知道。他也忘了问。

  李翔知道的是,只有洪江兰这样的非常之人,才能有此非常之举。他亲眼看见她把一对金耳环摘下来,交给了叶建华的叔叔,然后,他们两个人一起去见了黄彩莲的娘。

  “张有根呢?”李翔发现张有根也跟着他们去了。

  李翔晓得张有根不会错过这样的机会。他会去的,他应该去,他也值得去。不管对于男方还是女方来说,两边他都是有功之臣。

  “华仂,你看看人家一个女人,真的是有情有义,你准备怎么报答人家,怎么还人家的这份情吧。”李翔想,这可不仅仅是一份厚礼。

  叶建华微微一笑,笑里面有了一点点甜,他凑近李翔的耳朵,“还什么还,我给她的精子还少吗?”

  “你有金子?你哪里来的金子?”李翔惊讶呀,他转过身子,看着叶建华,根本就不相信。

  “你中午喝多了酒?”叶建华更不相信,强崽怎么这个都不懂。

  “没有哇,跟我喝酒不喝酒有关系吗?”李翔糊涂了。

  叶建华打了李翔一拳,笑了,笑的坏坏的。

  腾的一下,李翔的脸上飞红了。“我怎么成了傻大个了,真是丢人丢到家了。”土,老土!

  年轻的李翔,怎么也不会往哪个方向去想呀。有待开发的土地。

  电影《地雷战》里面,有一句经典台词,“不见鬼子不挂弦”,嘿嘿,见了金耳环,新娘子终于上车了。

  新娘子上轿下轿、上车下车,在赣东北是有个讲究的,新娘子出娘家的门,一直到进婆家的门,脚是不能踩地上的,得有人抱着。上轿或者上车,抱新娘子的专利是娘舅;下轿下车,抱新娘子的待遇才是新郎官的。

  鞭炮响起了,迎亲的,送亲的马上要出发了。

  李翔看着叶建华在大家的指点下,笑模笑样的挤到了新娘子的座位上(新娘子通常坐前面,即吉普车的副驾驶室),心里的一块石头落了地,也算是勉勉强强完成了任务。

  李翔看见那个自称“雪胎梅骨”的雪梅姑娘也上了吉普车。这一次他有了心理准备,当雪梅上车前,回头看他一眼的时候,李翔马上回报了一个礼节性的微笑。

  当李翔发现站在一旁的洪江兰一脸肃然的时候,心脏突然跳了一下。

  李翔忽然有了一个预感:叶建华和洪江兰的关系彻底结束了。

  洪江兰等于是用一对金耳环买断了自己的感情,买断了叶建华不平衡的心理。

  金耳环买断得了他们的过去,买断得了他们的未来吗?

  金耳环是圆圆的,像一个大大的句号。

  金耳环是一对,等于是两个句号。当时的李翔也琢磨过这个现象,只是当时的他没有细想,也无法多想。

  事实上,洪江兰将新娘子送到了叶建华家,她马上就告辞了,没有留下来喝喜酒。理由是,车子别人要用的,送过去太晚了的话,以后开口就难了。理是这么个理。

  事实上,叶建华和洪江兰是使用了两个句号。只是中间隔开了二十多年而已。

  事实上,当时的叶建华也不是一个“见钱眼开”的人。

  洪江兰的金耳环给了他一个下台的台阶,让他有了面子,体面的娶了媳妇回去。他心理当然平衡了很多,人也很快冷静下来了。

  婚后没几天,叶建华同黄彩莲实话实说了,他希望黄彩莲将金耳环还给人家洪江兰。他不希望让别人看不起,尤其是她洪江兰。

  夫唱妇随,黄彩莲是个不错的妻子,她没有任何异议,亲自送到了洪江兰厂长家里,并且一再表示了感谢。

  洪江兰是个什么样的人?洪江兰是个巾帼不让须眉的女汉子,女强人,她送出去的东西当然不会收回去。

  当时的洪江兰,确实是真心实意的祝福黄彩莲,希望看到他们小两口夫妻恩爱,白头到老。

  对于黄彩莲的再三不肯收下来,洪江兰摆出了领导的派头:“小黄,你不要多说了,这是我的一点心意,你不要觉得有亏欠,你看这样好不好,耳环就当成我的份子钱,等我儿子结婚的时候,你们送什么礼,我都收下来,好不好?不会现在就不想跟我往来了吧?好了,就这样,我马上要出去,就不留你了。”

  话说到了这个份上,黄彩莲只好收下了。

  黄彩莲收下了,心里充满了感激之情;叶建华却耿耿于怀,他觉得自己没脸再见洪江兰了。

  叶建华后来跟李翔说的时候,李翔心里是满意的。

  谁希望自己的朋友是个见钱眼开,没有骨气的呢?

  不知道别人发现没有,反正李翔慢慢得出了一条结论:越有钱的人越有傲气,越贫穷的人,往往越有骨气。

  一个人有没有骨气很重要。就像一个人有没有脊梁骨一样。

  没有脊梁骨的人,你怎么站起来?

  一个连骨气都没有的人,你能够做什么?你做的了什么?

  年轻的汪精卫是有点骨气的,他以“精卫填海”的大无畏的精神,投身于孙中山的国民革命,博得了国人的爱戴,他还成了国父的左膀右臂;当他利令智昏,没有了骨气,做了汉奸、卖国贼,他成了丧家之犬,剩下的只有了惶惶不可终日。

  年轻的叶建华是有点骨气的,但是,细胳膊细腿的他,没有多少力气。

  吉普车进不了巷子,从巷口到叶建华家里,至少有一百多米。

  一百多米算不上远,不过,让你抱一个比自己还要沉重一点的人走过去,搁在谁身上,谁也不轻松。

  叶建华抱着走了不到一半路,就脸红脖子粗了。李翔是跟着叶建华并排走的,他看见这个场面手足无措了,想帮忙,不敢帮忙,他不知道自己的手搁哪里合适。

  好就好在叶建华也有母舅,如果他娘是独生子女的话,那就麻烦了。

  当然,夫妻能否白头到老,真的跟新娘子的脚下不下地没关系。

  黄彩莲的脚中途没有下地,她和叶建华结婚二十多年后,还是离异了。

  李翔结婚的时候,他的新娘子无论如何不肯让母舅抱,她怕母舅身体吃不消,是自己走上车的,他们的婚姻却走得更远,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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