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美丽还在那里 > 第三十四章:赶紧去相认

  一间小屋子,空空的房间里凉飕飕的,有一只香喷喷的猪脚碰触到李翔的鼻子,垂涎欲滴的他想抓住那份喷喷的香,可是总是差那么一点够不着。【】

  呵呵,梦里的李翔猴急呀,远不如现实生活中的他那么沉稳,有自制力。

  当他打定主意奋勇去扑捉的时候,没想到捉住的是一只手,一只白白嫩嫩的小姑娘的手。他惊慌失措地站起来,看到站在自己面前的,正是昨天说要过来的银枝姑娘。

  小姑娘的脸上红扑扑的,估计是从家里匆匆赶过来的。还有些懵懵懂懂的李翔急忙让她坐下,发现自己还抓着她的小手,第一反应就是慌忙扔掉手中烫手的山芋。

  第二个反应是察觉了自己的失态,这从来不是他应该出现的状态。不是心虚,也不是蓦然回首的感觉,他是刚刚醒来没有心理准备,措手不及。

  生活中,每个人都不会希望,别人看见自己睡觉时候不雅观的那一幕。谁知道是香香甜甜的露着甜美的微笑,还是咬牙切齿的呢?

  他想看看银枝眼中自己的窘态,又怕正视对方的眼睛,于是,视线是从小姑娘的耳界穿过去的。第一感觉就是小姑娘的神情仿佛在看动物园里面的猩猩一样。

  “李翔,来客人了?”又是江小平,声音里面有那么一点猥琐的味道。李翔不喜欢。

  不过,李翔心里还是感谢江小平的及时出现。老天爷呀,他实在不知道怎么去应付这个局面,应付这个不速之客。假如没有小姑娘可待成追忆的明眸,他会应付自如游刃有余。

  “也是你表妹?”江小平嘴巴说的是你,眼睛看的却是她,而且眼珠子都不带转的,直直的盯着人家小姑娘的胸部。

  李翔很反感男人这个样子,他顺着江小平的视线看了一眼,想不通这个家伙为什么会如此原形毕露。

  李翔只是随随便便瞟了一眼,不看,什么事情都没有,看了,他竟然身不由己的上前一步,用自己的身体去阻挡江小平充满惊异和邪邪的目光,同时,冷冷的看着江小平,“堂表妹。有事吗?”

  李翔没说假话,银枝爷爷的爷爷和李翔外公的爷爷是亲兄弟,他和银枝很小就知道。

  在加工部的小屋子里,李翔躺下来睡着了会感觉凉飕飕的,但是外面春天的阳光是那样的热情洋溢,那样的暖暖和和,在明媚的阳光下匆匆步行近十里的路程,身上不燥热是不可能的。

  脸上红扑扑的银枝,外套脱下了,搭在手上,身上是一件明显小了一号的白白的衬衫,衬衫里面是一件同样白白的薄薄的娃娃装。

  那时候女孩子没有胸罩,银枝玉树临风一般站在那里,胸前一览无余展现的是凹凸有致的轮廓和呼之欲出的饱满。

  “强崽哥,你把我的衣服(外套),拿到你房间去,我去街上有点事,回头过来拿,你的东西在衣服里面。”银枝一甩身从李翔身边走出去了,李翔明显感觉到银枝鄙夷地看了小江一眼。

  江小平有点不自然了,他努力平复了自己的失态,自嘲地讪然一笑,“你李翔真是的,怎么总是一副凶巴巴要吃人的样子。说实话,你这个表妹身材真的很好。”

  李翔没有搭理小江,紧跟着也出去了。看到小江嘴巴隐隐约约有吞咽口水的模样,李翔很有点不悦,这家伙怎么这么没有出息。如果没有卫生院两个人形成的默契,李翔指不定会怎么样。

  “银枝。”李翔叫住她,扬了扬手里的衣服,意思是穿起来出去。没想到银枝回头摆摆手,只是微微一笑就走了。李翔还能再说什么?只能回房间去了。

  为了避免别人打扰,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回到房间,他闩上了门,再到银枝衣服的口袋里面去拿留给他“自己的”东西。

  没有出乎意料,里面果然是一封信,信笺是新的,只是印刷的时间肯定是77年以前的,信笺上面印有**的“最高指示: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只是没想到小姑娘会写了四五页之多,更没有想到信会折叠的整整齐齐有模有样。

  在现实生活中,你只要留意一下,大凡年轻漂亮的女孩子,她们打扮自己通常都很有心得,如果是让她们做事、写字、整理东西,结果往往会让你不敢恭维。

  银枝的字看得出来不是练家子,不过字写的大小均匀,清清爽爽的,有一种远非一般的女孩子具有的大气。

  “强崽哥:

  第一次写信,没想到会那么难,竟然不知道从哪里说起。非常感谢你昨天喝酒的时候对我的照顾。我知道你每次做一根火柴出来,都是怕我喝多了。其实我的酒量还好的,起码比你强一点点。不信的话,什么时候我们比一比试试看。

  昨天我真的很开心。看到你手上开一次也是一根火柴,开两次还是一根火柴,你知道我有多么开心吗?因为我看到那个小时候一直最关心我的强崽哥哥没有变。

  记得小时候,我们一起上山去,金崽喜欢跟金花走在前面,我最小,只能跟在最后面。是你每一次都会在前面等我。平时他们都很照顾我的,只要是你来了杨家,他们就不会管我了,自己玩自己的,好像我就应该是你管的。你也从来没有让我们失望过,每次看我走不动了,上不去了,你都会过来拉着我的手,一起走。也许你不知道,你的手特别暖和,有时候我是故意停下来的,就希望你过来拉着我一起走。跟你一起走,我从来不会觉得有一点点累。

  以前你每次看见我,都会说,你要去读书,不读书可惜了。快十岁的那一年,我突然特别特别想读书了,就是莫名其妙的以为,只要读书了,就能看到你,跟你在一起。开学前后的那几天,我跟爸爸妈妈又哭又闹就要去报名上学,可是爸爸妈妈怎么都不松口。在我差不多绝望了的时候,我二哥用真,你平时叫他小毛的,坚决不肯去读书了,家里人怎么劝他,他都不肯。他说自己不是读书的那块料。

  二哥不去读书了,家里还是不让我去上学。我们这里的人,思想都特别特别封建的。他们说我们女孩子都是赔钱货,读书没有用,是浪费钱。还是二哥求爸爸妈妈让我进一下学校,说省的我以后一个字都不认识会可怜。看到了一线希望,我又开始又哭又闹了,这样爸爸妈妈才勉勉强强让我上了学。

  到了学校以后,我才知道你不是在这里读书,你读书的地方很远很远。有个老师知道我是王用真的妹妹,他摇摇头说了一句话,一句让我会愧疚一辈子的话。他说,'王用真不读书太可惜了,他是一块读书的好材料。'

  这时候,我才知道我有一个世上少有的好哥哥。

  去年初中毕业了,家里也实在没有能力供我继续读书了,加上二哥结婚还要很多钱呐,我主动放弃了去二中读书的机会,放弃了跟你在一起的唯一的可能。这也是我唯一能够为二哥做得到的事情。我知道自己没有希望去报答二哥了,只盼望强崽哥,你以后有机会一定要帮我完成这个心愿,那样我就别无他求了!

  那一段时间,我天天晚上躲在被窝里偷偷的哭,我没有一点点办法,我不能再像小时候那样不懂事,可是我真的想再读书。为了能够跟你在一起,从小学一年级开始,我就一直在努力。从小学到初中毕业,我连第三名都没有得过,不是第一名,至少也是第二名。我的中考成绩不怎么样,那是因为我怕,怕考的太好了,一中会提前录取我。你说我傻不傻,竟然没有去想,我读高中的那一天,你已经离开学校了,毕业了。我忘记了我们比你们多读了一个初三。

  后来,我听说你没有考上大学(怎么会呢?),而且分配到了我们小镇工作,你不知道我兴奋了多少天。每天,我一直一直都在想,是老天爷派你来拯救我的,是老天爷不忍心让一个善良的女孩子痛不欲生。去年,我经常会避开金花,一个人到街上来,就为了看看你。你认不出我了,没关系,能够看看你,我就觉得是老天爷对我的眷顾。

  有一段时间,我特别后悔不应该读书的,你知道是为什么吗因为自从读书了以后,我们再上山去玩,你再也不拉我的手了,不管我是不是走不动了,是不是上不去了,你都是只站在那里看着我。

  你知道昨天我为什么主动去做裁判吗?说出来,你不能笑话我好吗?我就是特别特别想摸一摸你的手,看一看你的手是不是还像以前那样暖和。

  元宵节的那天,好奇怪,我突然心神不定,心里有一个声音,在不停的提醒我,让我赶紧去和你相认。那天我鼓起勇气来了,到了你们药店,第一次勇敢地走进去了。你们店里的每个人都看了我好几眼,有的眼神还怪怪的,我一直盯着你的眼睛,只有你没有看我。我早就打定了主意,只有你看了我一眼,我马上会叫你哥哥的。可是你没有,一次都没有!

  看到你不知道在想什么,我突然心血来潮,我想也许是老天爷还没有做好安排,也许我们相认还没有到水到渠成的那个时候。于是我走了,一个人悄悄地来,又一个人默默地回家了。

  前几天在亭子里相遇,你说你有女朋友了,金花是绝对不相信,我是提心吊胆的害怕。第二天,我一早就到了街上的同学家里,让她去打听了,知道你真的有女朋友了,而且还是最近几天才认识的。那几天我真的特别特别恨自己,为什么自己会突然心血来潮?为什么自己就不能主动过去叫你哥哥?为什么一定要你看自己一眼,为什么?

  躲在被窝里,我一遍一遍地想,如果当时我们相认了,也许你就不会认识别人了,也许你会知道有一个当年的丑小鸭,八年了,每天每天一直都在等待他的白马王子,一直为了心中的白马王子在努力,在刻苦。也许自己就用不着躲在被窝里一个人以泪洗面了------”

  当时,李翔看到这里,心里有感动,但是没有一点点的激动。

  当时,李翔心里更加坚定了一个信念,那就是一切都是命中注定。

  既然命中注定自己先一步给刘云写信,那么刘云就是自己的命中注定。

  珍惜自己的命中注定就是他不二的选择。他需要做的就是要倍加珍惜这份感情,不能亵渎了心中的那一份神圣!

  当时,李翔无论如何都没有想到,当有一天刘云在他的生命里渐行渐远,当他偶然再一次看到这封信,看到这里,竟然会百感交集,竟然会泪如泉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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