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美丽还在那里 > 第二十章:永远的回眸

  感到进退两难的李翔,再一次拍打门店的大门,再一次提高了一点音量喊:“刘云,刘云。【】”里面一片寂静。

  想想算了吧,明天再解释也不是说不清楚的事情,李翔转身回去了。

  回去,李翔心里总有些不踏实。来到门口,摸出钥匙来的霎那间,想到了刘云的小刀,想到了割腕,猛然心惊肉跳,飞一般跑回去了。

  人们都说急中生智,李翔也不例外。傻呀,叫汪大哥!他知道叫刘云不会答应,而且又不好大声喊叫,李翔便一边用力拍门,一边焦急的大声喊:“汪大哥!老汪!汪大哥!”

  果然,这时候里面有动静了。

  听到慢吞吞走过来的脚步声,李翔马上判断出是刘云,人一下子就从高度紧张中缓过来了,也不大喊大叫了。

  刘云并没有马上开门,她摸着门闩想了想,平静地说,“你回去吧,我不会有事,你大喊大叫别人以为出了什么大事呢。”

  “刘云,你真的你不要胡思乱想,好不好我没有也不会做对不起你的事情,要相信我。”李翔急于表明心迹,怕这个傻姑娘又会做出什么傻事来。

  “放心回去,我不会想不开的,你回去想想怎么编故事,明天晚上告诉我。”

  李翔轻轻敲敲门,“我编什么故事,真的跟她没有事,什么事都没有,我们只是老同学。”

  “快点回去吧,别人都被你吵醒了,快点,反正我去睡觉了。”刘云边说真的边走了。

  李翔回过头一想,发现自己真的不够冷静,太冲动,太毛毛糙糙了。他心里虽然很希望把事情说清楚,也不得不回去了。

  回到房间,李翔反反复复把涂采芹的来信看了好几遍。第一个,李翔认认真真在字里行间找可能让刘云生气的“东东”,目的是怎么回答明天的提问,做到有的放矢;第二个,他也希望自己能够从字里行间明白涂采芹的潜台词,以方便回信的时候怎么写;第三个,就是找错,涂采芹客客气气让他“批评指正”,他一点也不客气,真的毫不含糊去检查有没有错别字。当然,这是他的习惯,对别人对自己都一样。

  当李翔觉得自己的功课做的差不多了,就简单的写了一下日记,看了几页书,然后上床睡觉。

  李翔有一个与众不同的坏习惯,就是在吃饭和上厕所的时候,都喜欢同时看书,再有个不看书睡不着觉。

  当他有一天看书,知道历史上还有一个欧阳修,一个钱思公跟自己差不多的时候,感叹自己生不逢时,知音竟然相去千百年。

  欧阳修曰:余平生所作文章,多在三上,乃马上、枕上、厕上;钱思公是坐则读经史,卧则,上厕则阅小辞3。还有一个宋公垂,每走厕必挟书以往,这个人有点神经质,看书就看书,在厕所还“讽诵之声琅然,闻于远近”。

  李翔吃饭上厕所看书的习惯几乎一直保持着,只有睡觉前看书慢慢改成了看电视。

  李翔以前经常会看书看到人困马乏然后一觉到天亮,这时候只看了几页书当然一下子还睡不着。他在反省自己的同时,想他圈子里面的人,想那个写信的涂采芹。

  在他们圈子里面,每次聚会说话最少也是最不活跃的,除了王秀珍,就是李翔和涂采芹。

  有时候其他几个人在高谈阔论、海阔天空的时候,他会观察和留心一下另外两个不怎么活跃的王秀珍和涂采芹。李翔偶尔的会和涂采芹的目光相遇,但与王秀珍从来没有过。

  李翔一旦与涂采芹的目光相遇,他会很快地主动转移视线。

  那时候,李翔很单纯,思想也特别简单。他虽然欣赏涂采芹的文静,喜欢她身上流露出来的大家闺秀的范,同时心里又认准了一个死理,觉得李玉林喜欢涂采芹,涂采芹就是他李玉林的人,李玉林是自己的哥们,自己不能也就不会有一丝一毫的非分之想。

  更不要说去读涂采芹眼睛里面的内容,传递自己的信息。

  那时候中学生谈恋爱的很少,只有极个别的,而且差不多都是班干部。

  班干部有条件有理由,他们找女同学说话、谈心是名正言顺的,比如李翔的以前的班长胡高峰,高一晚自习的时候就和另外一个班的班长经常在操场上拥吻。

  胡高峰和李翔也是好哥们,李翔当时也只是知道他们偷偷的约会,至于拥吻,直到毕业了,胡高峰参军之前,想着可能需要李翔帮他代行一些义务,才老实坦白了。

  这里面,还有一个很少为其他同学知道的插曲。胡高峰参军之前,为了双保险,他不但委托了李翔方便的时候去照顾自己的女友,同时还委托了另外一个也是当班长的他的发小。

  李翔从来没有去见过那个女生,因为胡高峰来信没有提过要求,也因为自己到小镇去工作了。

  胡高峰的发小尽心尽力去照顾了那个女生,甚至比胡高峰做的更到位。胡高峰三年后退伍回来的时候,看到他发小和那个女生的孩子已经满地跑了。

  李翔也是班干部,还是学生会的干部,不过他的职务很特别,劳动委员。

  除了不怕苦不怕脏带头劳动,其它的就没有什么他的事。

  随着七七年恢复高考,学校学生的生产劳动越来越少了,到了毕业那一年,基本上就没有再到学校的田间地头去过了。在他的记忆里,他中学生涯里,作为学生会的干部,能够享受的的特权,除了偶尔像个小媳妇一样,坐在全校师生大会主席台的边边角角上,就是挑粪走前面,担土装的最满,下水田是第一个。

  至于跟女生谈心,交流思想,那是班长、团支部书记的特权。李翔想起来就觉得特别坑爹!

  前一段时间,李翔有一个特别的发现,就是毕业后,那些没有考上大学的同学们纷纷都在公开半公开地寻找属于自己的另一半,那势头可以用排山倒海来比喻;那情形可以这样来形容,如果你养过一栏猪,当你早上打开猪栏门的时候,从里面奔涌出来的是什么情形,那就是什么情形,四个字,争先恐后!

  那些半天不出来的,一般都是有病的。

  李翔当然不能免俗,他之所以没有在追求刘云之前也去争先恐后,不是因为他有病,是因为他心里有一个结,有一个让他曾经朝思暮想的人在心里,有一段曾经刻骨铭心的朦胧爱恋在梦里,在初中二年级的那个下学期,在那个懵懵懂懂的青葱岁月。

  李翔结婚生子之前,从来没有跟她,那个让他一辈子没有忘怀的女生说过一句话。她是从被裁减的另外一个班上分配过来的,从这个女同学走进教室的那一刻,他们的目光电光火石一般相碰在一起,年轻的心就闯进了彼此的心里。

  不管是到学校上课,还是放学回家,他们都会第一时间寻找彼此,捕捉对方的目光,然后注目,然后默然相望,然后才会静下心来上课或者回家。

  当然上课的间隙,他们也会避开老师的视线,偷偷摸摸地默然相望。

  反正整整一个学期,李翔最怕最烦恼的就是周末,最爱最期待的就是周一!那个学期,李翔基本上就在这种牵肠挂肚的期待中,就在那样一份甜甜蜜蜜的神魂颠倒里面度过的。

  物理课,化学课就是在那时候荒废了。

  直到高一年级开学的第一天,她来了,来的比较晚,走的却很早。她走的时候,还没有放学,李翔就站在教室外面默默看着她离开的。

  她几步一回头,回眸看李翔。

  李翔不知道这是她在跟自己道别,他只是一如既往默默地看着她离开,默默地扑捉对方的每一个回眸,一直到她消失在视线里,一直到上课铃声一遍一遍响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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